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方法
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一)计算每月缴费指数: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三)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1%。
(1)补充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下称6号文),这个文件规定了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重要问题。
其中最重要的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或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个人缴费的积累,即个人账户中累积的储存额,除以预期寿命,就是每月领取的养老金。
但是,由于在此之前,没有实行职工个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的规定,一些职工缴费不久后就要离退休,如果完全按照个人账户积累,那么他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非常少。
例如,某人在1995年时已57岁,缴费3年后即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中只有3年的缴费,但是他的预期寿命可能是20年,那么,3年的缴费分到20年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太低了。
因此,6号文规定了过渡性养老金。就是说,在国发[1995]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除了领取个人账户积累中的钱之外。
再加发一部分钱,使他的养老金和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职工的养老金差别不大,后退休的略高。这样,就能够实现养老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
加发的这部分钱,就是过渡性养老金,意即为实现政策过渡而加发的养老金。而对于6号文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按政策,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应缴交养老保险费。
因此不存在过渡的问题,也就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从理论上讲,随着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相继死亡,过渡性养老金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B. 自由职业者退休后的工资和有单位的退休后的工资一样吗
自由职业者退休后的工资和有单位的退休后的工资基本一样,但两者间有出入,因为退休金的多少取决交纳年限,交纳档次和是否连续交纳等多种因素。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
(2)补充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账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针对交纳时间段和档次,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C. 为什么退休后的工资少了很多
人们在工作的时候工抄资是非常高的,子宫资,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这两部分,其中,绩效工资还有一些奖金是按照出勤来给的,每个人可能有1000多到2000块钱的效益奖,退休的工资是按照我们缴纳社保的年限,和比例进行计算的,所以没有我们工作,期间的工资高。
D. 关于办40 50的社保 ,退休后工资一样吗
不一样。
40,50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费用的绝对金额虽然相对较少,但计算养老金时,只会影响个人帐户养老金部分,且影响很有限,少缴少得。
具体影响到底有多少,要看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和金额,然后比较一下自己如果不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缴费金额是多少,差额是多少,然后再除以未来退休年龄所对应的养老金计发岁数,就知道答案了,选择缴费的档位和金额越高,影响越有限,甚至接近没有影响。个人缴费情况不同,影响程度不同。
40,50补贴(含原45,55补贴)实际上是政府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中符合规定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人员的交纳社保的费用补贴,是一项国家定向优惠政策。
只有通过相关部门资格认证手续,并且缴纳社保期间才可享受,主要是补贴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的社会统筹费用。各地40,50人员资格认证部门名称并不统一,有的是在街道社保所和职介办理,有的是在社区和就业局办理,补贴的具体金额各地也不统一。
E. 晚办退休,退休工资还能补吗
不能补。
按照社保中心受理退休审批程序,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是自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开始发放,切不办理补发手续。
《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并使其与社会化发放数据库实现变更联动。
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程序,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5)补充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退休补贴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F. 退休后退休工资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6)补充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G. 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后再补教上,原来几年的工资一次性能给补发吗
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后再补交上原来几年的工资一次性恐怕是不能补补发的。
H. 已经办了退休了,还没有领工资,想补以前没有补少交的养老金可以补充吗
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打电话给人社局活着退休单位人事让他们帮你去问,具体去咨询会更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