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我在广州交满了15年社保养老金,户口不是广州的,请问退休后按那个城市标准领取养老金
在某个地区累计缴费超过10年时,退休办理可以有两种选择。
非广州户口,在广州缴纳社保超过10年,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到广州参保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广州市民的退休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以迁移回户籍地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在广州缴社保多少年可以退休金扩展阅读:
城镇职工异地养老
相关法规的规定,一个企业职工,不管他有无户口,在一地工作并满足累计缴纳15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他就应该可以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现在不少城市对此都加上了一些附加条件。譬如必须持续交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才能领取。
譬如将“累计缴费”偷换成“连续交费”,等等。这些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办法》给了流动就业人员一个“十年期限”。
人保部2月5日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项专门对“转移接续”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的部门规章。
从目前媒体上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看,有的叫好,有的摇头——前者能将其称作“一次户籍‘革命’”,后者则直指其“与社保法相矛盾”——反差之大,令人咋舌。
应该说,这项法规可能会给跨省流动就业的城市企业职工带来一些利好消息:首先,以往在讨论与流动就业相关的问题时,被关注的总是农民工。
而有城镇户口的流动就业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尤其是养老保险权利,很久以来都被搁置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其次,一部分在流出城市缴纳过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到流入城市工作后,关于他们应不应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政策上是非常模糊的。
就是他们想缴纳,也不知道是应该在原工作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交还是在现工作地交。《办法》的出台应该是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目标的。
《办法》实际上规定了跨省流动人员将来可以在哪里领养老金。有人认为:“一个人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工作,即便户口不在那里,只要参保满10年就可以在当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样的理解只对了一半。
《办法》中对此还有一些明确的限制,譬如,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就不行。另外,还有一些条件,《办法》中没有明说,但是很关键。
㈡ 广州社保买满多少年可以退休
购买社保180个月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可以办理退休。
㈢ 在东莞单位交社保11年再转广州交4年,退休可以按广州标准退休金吗
一、不可以,因为你在东莞买了10年以上,只能按东莞的标准领退休金。
㈣ 在广州上班至少交多少年才能领取广州养老退休金
其实你这个退休金的话没那么快的,而且你是需要达到一个标准才可以的。
㈤ 在广州交多少年的社保后才能在广州领社保
一、在广州交15年的社保后才能在广州领社保。
二、在社保缴纳地区累计缴回纳满15年,并且达到退答休年龄之后可享受社保缴纳地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如果在广州买了社保满15年,以后退休可否在广州领退休金。还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去领
在某个地区累计缴费超过10年时,退休办理可以有两种选择。
非广州户口,在广州缴纳社保超过10年,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到广州参保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广州市民的退休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以迁移回户籍地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优协,社保。
(6)在广州缴社保多少年可以退休金扩展阅读:
城镇企业职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 年至今)三个阶段。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1]。
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
(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按岗位划分参保条件。计划经济的特征使人们一旦进入特定岗位就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3)保险体系层次单一,所有责任都由政府承担。而且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没有任何积累资金。
“文革”中,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文革”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
(1)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
(2)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
(2)企业完全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
(4)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
(5)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5 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首次引入个人缴费和缴费确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的局面,强调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
(1)统筹范围实际上仍以县市为主,与“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相距甚远;
(2)各地养老金收缴、支付标准不一,阻碍了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
(3)企业仍然担负着养老金发放和管理退休职工的责任;
(4)1995 年的改革导致前后两个实施方案并存,在制度设计和管理上带来新的混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造成资金运作上的账目、管理混合运行现象,给统筹资金挪用个人账户提供了方便;
(5)覆盖面依然很小,统筹层次依然很低。
㈦ 在广州市社保缴费17年,后在广东省社保缴费14年,可以在广州市社保申请退休吗
不管你是在广州市缴的社保还是在广东省缴的社保,你想在广州市社保申请退休是可以的,你只要把工作档案以及缴费单据转到广州市社保进行申请退休就行了。具体操作程序最好到要退休的社会养老保险处去咨询一下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