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焊工多少岁退休
55岁。正常来说电焊工的退休年限是55岁。 电焊工是特殊工,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一、办理退休流程
1、用人单位或托管档案的就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月或接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个月内,每月11日至月底期间,持相关材料、表单,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应提前两个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一寸证件照1张等相关材料,到托管其档案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登记手续。
3、协保人员重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退休年龄的,由个人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档案托管部门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退休审批程序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及养老、医保待遇审批,如“协保资金帐户”仍有余额,经批准办理正常退休的,市社保中心将余额(本息)于协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当月按规定一次性“划帐”;办理因病或特殊工种退休的,余额上缴同级财政。
二、退休所需要的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
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以及《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
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㈡ 电焊工的退休年限是多少岁
法律分析:正常来说电焊工的退休年限是55岁。电焊工是特殊工,按照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㈢ 焊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焊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一般是是55岁。如果是女性的话就是四十五周岁退休。因为电焊属于特殊工种,但是提前退休有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工作时间必须要满十年之后。同时还要符合,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当事人办理退休的,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如果是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