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丈夫死亡社保可以转给妻子吗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国家队养老保险这一块是有严格制度的,如果你办理了社保,必须交够十五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你没有交够十五年,即使到退休年龄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如果一方交够十五年,但还没有领取养老金,就过世了,那么另一方也不能享受享受他的养老保险,也不能把养老保险转给配偶或者子女,但是,国家有明文规定,在你参保人还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或者养老保险享受的钱没有把你所缴纳的钱领取完,配偶或者子女到时候可以提取出来剩余的部分,国家政策是很宽的,但没有转给另一方这样的条条框框,所以说,即使一方购买了社保没有领取就过世了,社保也不能转给配偶或者子女,但可以把他账户中的钱到退休年龄提取出来。
,这人所缴费的社保就属于遗产。遗产可以继承。可以继续缴费。直至到退休年令。如果己经领过退休金。则可以有丧葬费抚恤金。当然,如果缴费中途身故。也可以退还个人缴费部分。
拓展资料:
老金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后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亲属有义务向相关部门报告,让养老金发放机构停止发放养老金。其次,如果在配偶去世之后没有及时申报,继续领取社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的,是会被起诉的,这是属于无合法根据而获得不当利益。最后,丈夫去世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中还有余额的话,也可以取出,但是养老金是不能继承给妻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⑵ 丈夫死后养老保险怎么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财产安置补偿费。”
所以你说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共同财产,还人前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其妻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领取的4万元,那么其中的2万就得拿出来在妻子、父母、子女之间分配,你的理解应当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其4万是其夫死后领取的则为其个人财产,因为夫妻一方死亡的,其夫妻关系中止。
如果不明白,可以再问我,不过我看你对法条理解的也很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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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丈夫死亡配偶每月能领退休金
不可以,丈夫死亡,妻子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是依靠本身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员,失去供养条件,不能在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在配偶去世之后没有及时申报,继续领取社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的,是会被相关部门起诉的,这是属于无合法根据而获得不当利益。
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⑷ 丈夫去世妻子可以领养老金吗
法律分析:死亡后,不再继续享受养老保险。这是法律规定。但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死亡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⑸ 老公死后媳妇能领他的养老金吗
社会保障等服务已经全面普及,员工在退休之后可以领取一定数目的养老金。一般情况下,正式工作都会要求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缴满15年之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老公死后媳妇能领他的养老金吗?我认为是不能领取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后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亲属有义务向相关部门报告,让养老金发放机构停止发放养老金。其次,如果在配偶去世之后没有及时申报,继续领取社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的,是会被起诉的,这是属于无合法根据而获得不当利益。最后,丈夫去世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中还有余额的话,也可以取出,但是养老金是不能继承给妻子的。
一:丈夫去世,妻子有义务和责任向养老金发放机构报备。
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后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亲属有义务向相关部门报告,让养老金发放机构停止发放养老金。
关于老公死后媳妇能领他的养老金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进行留言。
⑹ 一对夫妻,丈夫去世,丈夫的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丈夫生前的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而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丈夫生前养老保险中的1/2归妻子所有,剩下的1/2才是丈夫的遗产,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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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的死了另一方有领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参保人死亡,如果遗属没有生活费,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而且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个人遗产继承的,如果死者在逝世前未指定首位继承人的,根据顺位继承,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是可以继承死者方的账户的余额。同时,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夫妻一方有退休金的,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将死者的退休金领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