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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退休工资调整

发布时间:2023-02-19 05:10:17

⑴ 云南老人养老金调整

云南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2022最新消息2022云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云南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云南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最新消息!多省份密集公布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消息。截至目前,全国均已亮出具体养老金调整方案。那么,你所在的省份究竟是怎么调整的?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省份
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云南
增20元/月
一是每满1年增加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 三是70、80岁以上,分别增加30、50元。 四是艰苦地区分别增加元、5元、10元、20元、25元、30元。
案例演示
史伯伯,本次调整前71岁,养老金360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38年。按照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每月可以增加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为元,养老金增加比例为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定额调整:20元/月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38=57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3600×元/月
3、倾斜调整
高龄倾斜:30元/月
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倾斜:5元
合计增加金额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20+(57+元/月
云南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20元。
去年定额调整的标准是元,同比大幅降低了元,令人瞠目。不过,由于云南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艰苦边远倾斜方案,也相当于定额调整的一部分,今年每个人额外涨元~20元,加总算起来就没那么夸张了。
2、挂钩调整
双挂钩,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元。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和2021年的标准持平,工龄单价不变的地区今年极为少数,云南就是其中的一个。
云南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标准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工龄单价一视同仁。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增加去年是同比翻番,鼓励多缴多得。云南与缴费年限挂钩的水平在全国今年从较低水平跨越到中等水平。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照顾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额外倾斜增加养老金。
(1)向高龄老人倾斜:截至2021年12月年满70~79周岁,每月增加30元;80岁及以上,增加50元。
2021年分别是增加元、66元,同比每档分别减少了元、16元。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分为六档进行,同比标准有升有降。
其中六类至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和10元。2021年是10元、9元、8元、7元。同比分别增加了20元、16元、12元、3元。
二类至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5元、元。2021年是6元、元。同比分别降低了1元、3元。

⑵ 云南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_云南养老金2022年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云南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_云南养老金2022年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7月13日,云南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人员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相关法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惠及全省188.53万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金额的养老金,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倾斜调整体现重心关怀,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方法在实现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公平的同时,更加注重激励的原则。

此次按4%的比例调整后,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具体按以下相关法规办理: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2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三)倾斜调整

(1)高龄老人倾斜:截至2021年12月年满70~79周岁,每月增加30元;80岁及以上,增加5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六类至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5元和 2.5元。

企业退休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⑶ 2022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方案一览

2022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方案一览 ,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22出来了吗?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好消息!最近“人社部发确定了2022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大方向,确定涨幅为4%。截止目前,云南省份未公布2022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一般各地会在6-7月份出齐养老金上调方案,这边可以参考2021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

参考一下2021云南省养老金调整内容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则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 〔1978〕104号资料的退职的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统称 “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⑷ 云南省现行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云南省所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都要提高。平均提高6.5%,其中企业退休养老人员的增幅稍高,达到7.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增幅是5.97%。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一、干部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养老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乘缴费年限乘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并不相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⑸ 云南企业退休2021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云南方案该项计算比较简单,没有设置阶梯式递进增长。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与本人上年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这项标准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的增长率标准了。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这项标准也是比较简单,只设置70、80岁两个标准,90岁以上的没有再详细设置。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对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非艰边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增加。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对军转退休干部仍按国家规定标准调整。
调整后,云南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月人均增加167.70元,增幅5%。

法律依据:
《关于云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⑹ 关于2019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关于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云人社发〔2015〕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普遍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基本养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倾斜调整标准

1.对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对退休(退职)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四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五类地区每月增加35元;六类地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区每月增加1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第(一)项、第(二)项1、2款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县(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调剂,确保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兑现。因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统筹解决。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科研、文化等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退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休(退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职)当时认定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不得进行变更。

(三)艰苦边远地区类区按省政府云政发〔2006〕19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各州、市于3月31日前完成兑现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将调整兑现情况汇总后(须附各县、市、区报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传真:0871—67195703)和省社会保险局(传真:0871—67195815)。

附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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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2021年云南省退休金调整方案

2021年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针对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59.50元,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据: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复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四、所需资金及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驻滇中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现行基本养老金保障渠道解决。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⑻ 云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法律依据:

《云南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⑼ 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每人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缴费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的零头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2019年12月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1%。
(三)倾斜调整:
1、高龄老人,70至79周岁,每月增加40元;80岁及以上,增加65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根据边远地区的类别不同分别增加养老金。1~6类艰苦边远地区,分别额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军转干部,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不低于企退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
《云南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第二条 具体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为体现公平,使养老金水平较高和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调整幅度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实行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适当挂钩,一并调整。
为体现“长缴多得”原则,所有退休人员均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为体现“多缴多得”原则,按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三)倾斜调整。根据国家的要求,我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主要的倾斜对象是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按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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