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在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前一个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海口市社保局二楼窗口申请办理退休。
个人缴纳社保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流程:
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正常退休,须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退休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
2、《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
3、《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5、3张1寸免冠相片。
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社保局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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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个人交社保怎样办退休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处理养老金收取卡之用)、个人相片(处理退休证用)等材料;
2、社保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组织,由社保组织审阅其是否契合退休条件;
3、社保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详细养老金;
4、经办人根据社保核算结果完善退休批阅表并提交社保承认、核准,完结后社保发放退休批文并制造退休证,一起委托银行处理其养老金收取卡;
5、经办人将处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结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Ⅲ 自己交社保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一、个人社保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1.首先,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表格有《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
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
二、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
Ⅳ 个人养老金怎么办理
个人养老金怎么办理
无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或自主创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带上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的社保局办理。你也可以选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应和养老保险在同一区域办理。申请个人养老保险的,应当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当事人应当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之后,发现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告知当事人应当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地的社保局已经开通网上缴费渠道的,当事人还可以在指定的网站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