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灵活就业人员得了恶性肿瘤养老已交满15年如今46岁可以办理退休吗
我来回答这问题,灵活就业业人员得了恶性肿瘤,养老已交满15年,如今46岁可以办理退休的。
⑵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5年,因患癌症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嘛
养老保险交费不足15年,不可以提前办病退。
病退条件:
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2)现在癌症病人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⑶ 我母亲是八十三岁的退休职工,有职工医保,今年患了肺癌晚期,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哪些国家补贴
很遗憾没有补贴,如果你们支出太多的话可以向当地社保申请大病二次报销,其他的没有了。也可以问问单位工会有没有相关的补助。
⑷ 直肠癌患者今年56岁社保已交'17年能办理提前退休
可以办理病退;
年龄偏大,有癌症的,社保已经交够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病退。
⑸ 癌症,到了退休年龄不让退休这么办!
如果是参保缴费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满足社保要求内,即是没有病也可正常容退休。是参保缴费人员,只要社保缴费年限满足十年,男性50岁、女性45岁允许病退。
根据你的叙述,可以肯定以上两个条件都不满足,而且断章取义隐瞒了实情,因此无法回答你。
⑹ 我50岁,今年4月体检患癌症,手术后,气短无力,上不动班,可以退休吗
可以,带上病例证明到相关单位申请退休。国家肯定会按照特殊情况对待办理提前退休的。
⑺ 参加社保没到退休年龄呢,得了癌症晚期了可以退保吗
参加社保养老保险抄的当事人去世(无论退休前后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合计由继承人全额继承,符合当地规定者,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⑻ 癌症病人个人缴费已满15年不到退休年龄可提前申请退休金吗
详情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社保单位进行咨询,或致电人力资源电话12333
⑼ 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务派得了癌症有补助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该文件规定,朱某在公司工作时间为8年,医疗期为9个月。自2011年4月至当年12月底,朱某已经实际享受了9个月的医疗期。除此之外,朱某还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期吗?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2条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不过,《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没有规定医疗期可以延长。此外,严格从文字含义理解,“适当延长医疗期”要“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如果不批准,医疗期也就不能延长。劳动法律要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但不是没有限制的。如果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用人单位愿意无限期支付病假工资、不解除劳动合同,值得赞扬,但不能将此设定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企业将难以承受,最终将对绝大多数劳动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因此,对于患癌症的职工来说,医疗期满后应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再依法主张权利。而单位也不能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⑽ 为什么身边那么多得癌症的人为什么才50、60岁就离世太接受不了!心痛!国家离退休年龄正卡在这个线上
1,得癌症是正常的,不得癌症反而是不“正常”的现象。有些癌症确实是人为作出来的,比如吸烟酗酒、常吃中药及各种“补品”、吃喝热烫的食物、常吃腌制熏制食品等等。还有些癌症是年龄导致的,一旦成年了,免疫功能细胞就会“互斗”,抑制细胞生长速度的细胞和促细胞生长的细胞之间展开斗争,大多数是抑制细胞生长速度的细胞败北,促细胞生长的细胞得胜了就不受控制,细胞生长速度就会加快,快速生长的细胞就是肿瘤,长在上皮位置上的肿瘤就是癌症。而很多时候,增强免疫力、增强肌体代谢功能可能就是癌细胞的助长因素。所以,肌体功能是双刃剑,免疫功能活跃或不太活跃都可能有好处也会导致疾病。
2,癌症是个潜伏期很长的疾病,一般50岁、60岁发现得癌症的人早在20岁、30岁就开始有了癌细胞,只是难以被发现而已(很多医学检查也不容易发现)。只要出现了癌症症状,基本都是三期、四期(晚期),难以治愈。而且晚期癌细胞生长速度、转移速度很快,治疗不及时、治疗不当(比如选择中医、中药治疗)就很容易死亡。
3,当然,50岁、60岁患癌的死亡人数和高龄比起来还是属于少数,只是中年死亡使人惋惜、使人恐惧,才感觉“那么多”。其实和50岁、60岁的冠心病、糖尿病、尿毒症等死亡率比,50岁、60岁的癌症死亡率就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