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因单位欠缴社保,退休没有及时办理
如果单位从一开始就没有交,可以以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中途有交,只是拖欠保险费用,则不能。 以拖欠工资的名义不成立。
㈡ 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不足被单位辞退怎么处理
企业招收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时,要弄清其是否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若其没有办过职工社保,企业招收后,仍应按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人社部门提醒,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不给补交,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为: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养老待遇,要求单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
㈢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职工退休后住院无法报销,要怎么办
单位应履行补保义务,对于个人来说享受上应不造成障碍。。。责任在单位
㈣ 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社保怎么办
到了退休年龄,自己不去办理申请,社保中心不会强制要求,这是你自己选择,直到你去办理退休手续,社保中心下个月开始发退休工资,以前的不补。
㈤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员工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
(5)退休人员过期未报社保处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㈥ 返聘退休人员,未上社会保险 如何写说明
退休人员本来就不用缴纳社保,可以出具他们的退休证,然后就写这几名是退休人员就行了,还要退休人员也要签订合同,是劳务合同
㈦ 退休人员社保忘记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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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领取退休金的社保年审么?
可能是社保年审和发放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的,也可能是社保作为未及时年审的处理程序,要本人亲自去确认才可以。
你拿身份证、退休金帐户到社保退休年审地方问下,办理已年审的备案,就可以的。可以补发。
㈧ 企业退休人员到龄后没有及时到社保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晚申请了一年,现社保局不给补发工资 对吗
社保局不给补发养老金没有错。社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虽然到了退休年龄,缴费也满十五年,可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就等于没有退休,社保局怎么会发放养老金呢。
2、根据社保法规定,劳动者本身原因延迟办理退休一年,基本养老金是不予补发的,养老金是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可见,延迟办理退休一年与社保局无关。由于个人或单位的失误,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而延迟一年退休的现象,在全国并不多见。
3、如果是所在单位没有及时出具证明材料,也没有通知个人办理退休手续,结果造成延迟退休一年,单位应承担延迟退休责任,与所在单位进行协调和沟通,妥善解决。
(8)退休人员过期未报社保处理扩展阅读;
单位确实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单位补发一年的在岗职工工资,如果单位不给补发,建议搜集足有力的证据,证明单位确实存在过错,并形成材料,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单位补发一年工资。
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参保人员如何维权
确实,按照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畴
在劳动部门判定的多个案例里,有好几个案例都是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为超期维权得不到支持的
案例1:河北省A某系某国有企业改制买断的下岗职工,男性。在57岁时被当地交管部门聘用为协管员,在职一直到退休年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A某发现交管局并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于是投诉交管部门。但在投诉过程中,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结果最终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交管局违反劳动合同法,但因为A某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无法支持A某要求补缴3年社保的请求,最终通过协商的方式由交管局一次性补偿A某数千元。
案例2:江苏省B某系某地方征地农民,从未参加过社保,后征地后被某街道兜底就业成了保洁员,工作了7年多,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到2010年,B某满50周岁,当街道下属劳务公司想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却被社保机构告知其年龄超过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经不能继续为其参保。最后B不得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虽然继续在该单位做事,但只能以个人灵活就业者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并非没有年龄限制,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劳动年龄段,在我国,劳动年龄段指的是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或者16-55周岁范围,超出范围内的就很难主张权益。
就目前来看,维权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即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总则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了社会保险为仲裁的条款之一,而仲裁时效为一年,以劳动者知晓权益被侵害开始计算。所以目前此人如果要维权,就必须尽快进入劳动仲裁流程。劳动仲裁是不以年龄为限制的,即使劳动关系已经因为时间关系不存在,但只要仍处于仲裁有效期内,对于之前发生的劳动纠纷都可以提出仲裁。
所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社保问题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但如果一旦超过期限,再想维权就会很困难。
目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法要到2011年7月1日以后才能执行,其中有部分条款,以及配套的惩罚措施目前尚不完善,所以对于社保这一块还是有些麻烦。由于社会保险法不具备追溯力,所以之前发生的问题不适用于该法。
㈩ 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社保怎么办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如员工不满缴费年限,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及时办理退休的,除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人员外,市社保机构停止收缴养老保险费;已缴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市社保机构对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受理当月的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受理的下月开始计发,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员工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不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在补交社会保险方面,一是由单位申请补交:自申请之日起2年内应缴而未缴的时段。二是由个人申请补交(本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本市且当时没有达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迁入后因各种原因未缴的时段。若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