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2021年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天津市将企业退休和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分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从2018年至2020年,分别增加45、50、60元;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分别增加:40、45、53元;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幅度要高一点。
2,挂钩调整:企业人员和机关单位实行统一涨幅,跟缴费年限有关的挂钩调整近三年没有变化,缴费15年以下,每月增加15元,缴费15年以上部分,每多交一年增加1.5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从2018年至2020年,增幅分别是2%、2%、1.6%。去年增幅小幅下降。
3,倾斜调整:针对高龄人员,女性从65岁开始有高龄补贴(去年有所减少),男性70岁以上开始有高龄补贴。不同年龄段每月增加幅度不同,80岁以上每月增加7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 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 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 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 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 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限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 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符合第四条(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 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 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 样。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⑵ 天津市退休2021年涨工资细则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挂钩调整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8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⑶ 2022天津市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对于2022年天津养老金情况:
1.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
2.挂钩调整。挂钩调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与缴费年限挂钩,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注意不满一年要按照一年来计算。第二个方面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所有调整范围内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而2020年这一调整比例是1.6%,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比例下降,有利于缩小高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3.倾斜调整。主要是对两类人倾斜:一是艰苦边远地区的老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去年的高龄倾斜分别是30元、50元、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今年的高龄倾斜调整幅度相比去年有所下降,并且今年没有专门给女性退休人员额外的倾斜照顾。二是对部队人员转业干部进行倾斜,按照本要求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470元的,要补齐到347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⑷ 天津今年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2021年6月2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天津养老金调整后计算实例: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末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1.定额调整增加58元;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62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32元((31-15)×2=32,一共增加62元(30+32=62));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4.0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部分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⑸ 2022年天津最低退休金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天津市批准,并经人社部审核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的通告》(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1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业干部,按照本通告前述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565元的,补齐到3565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⑹ 天津2021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完全统一的挂钩调整办法,与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本人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自7月份起发放,2018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具体调整办法为:
定额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一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二是按照退休、退职人员本人上年年末月养老金的2%增加养老金,不足1分的部分按1分计算(向上取整)。挂钩调整既激励长缴长得,又激励多缴多得。
适当倾斜,一是对女65~70周岁人员,每月增加20元,对70~75周岁、75~80周岁、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50元、70元。二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后不足3073元的,补齐到3073元。三是对低收入人员适当照顾,对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后,养老金仍低于3073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超过一年,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标准最高增加到307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⑺ 天津市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退休人员能涨多少钱呢
缴费年限挂勾,对缴费年限未满15年退休职工,每人每月提升22.5元,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职工,在每人每月提升22.5元的前提下,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一部分,交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自然每一个人缴纳社保标准不一样,那么具体增长额度也会有所不同,可能你的养老保险金不够3000元,那样还达不到130块左右增长。这都是有可能的,因此说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套算出结果,那就可以一目了然,得知自己的养老金调整工资待遇,可能跟上年对比,也会是稍微明显下降这样的一个发展趋势。
⑻ 天津市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一、天津养老计算方法
天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详细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x1%
2、在计算本人平均工资指数时,每-年度的工资指数和平均工资指数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以“年”作为计算单位,不满1年的月份除以1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二、具体计算方法
计算养老其实质就是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那么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是 :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_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I a2/AZ ..... an/An)/N公式中,a
1、 a2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 .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
1、A2... .. 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 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 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x缴费年限x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⑼ 2022年天津企业社保金调资标准
2022年天津企业社保金调资标准解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职工生育保险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930元;
(三)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
(四)托管中心中老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缴费基数为3930元;
(五)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330元;
(六)2011年6月30日前缴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5265元的标准计算保全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欠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的月基数按8324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