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临时雇佣的工人的工资如何做会计分录
对于企业外聘临时人员发放工资做账,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劳务发票,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对方提供了劳务发票,可以根据发票直接入帐。提供劳务发票,不用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退休返聘工资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实践中,一般以此作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实质要件。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因此,临时工工资应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与正式职工一样。
2、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
⑵ 关于乡镇卫生院的一些会计分录。大家帮帮我看怎么做
1.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贷:应付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2.医院先垫付给病人,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新合办打过来的这个款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3.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没有分门诊部收入和住院部收入,可以让他们自己分,或者填报总额
4.公卫支出是不是如床位费、空调费等的费用,医疗支出如用于医疗的个种器械、药品等的支出
5.返聘的工资就是临时工
7.扩修了医院已经入了固定资产帐,还在继续付款,那么对方科应该是应付账款
8.凭证做完结转了,审核通过,本月的帐就结束了。
(我不是医院的会计,但是科目应该是通用的,以上你可以作为参考)
⑶ 请问23题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营业费用 10000
管理费用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
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工资是社保支付,不在企业财务中体现,若是企业返聘,那么: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⑷ 请问企业为返聘的退休员工缴纳医疗保险,怎么做账务处理
你可以把替劳务人员交的医疗保险费加在劳务人员的每月劳务费中.作每月支付的劳务费
⑸ 某企业4月份的职工薪酬的资料如下: (1)签发现金支票提取84000元现金,备发工资 怎么写会计分录
(2)题:1、退休人员的工资应从社会统筹中支付
2、如果是退休返聘人员,按临时工用,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3)题:代扣水电费属于代收代缴,不用进成本、费用,只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暂挂,发放工资时:贷:其他应付款-代扣水电费 3000
交水电费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水电费 3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 3000
冲平即可
⑹ 关于工会经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工会经费计提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⑺ 返聘退休人员账务处理
一. 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8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⑻ 临时工工资的会计分录没有劳务发票可以直接做工资表进管理费用吗
一、临时工工资没有劳务发票可以直接做工资表以发放工资的形式核算,而且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具体会计分录是: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临时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劳动法对同工同酬相关法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四、“临时工工资”的税务管理
企业雇用临时工与正式工所支付的薪酬均属工资薪金,在支出时可都以工资单的形式体现。“临时工工资”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且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的依据。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l5号明确:
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这表示支付的劳务派遣用工费用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依据。
⑼ 临时工工资怎么计入成本
一、临时工工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正规的做法:临时工的工资,应该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制造费用--工资(车间管理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现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9)退休返聘工资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计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时工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通常根据上月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缺勤日数,按照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我国计时工资一般采用月工资制。应付计时工资的计算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① 应付计时工资=出勤日数×日工资率
② 应付计时工资=月工资标准-缺勤日数×日工资率
计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根据有关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计算的。而计件单价是指完成单位产品所应支付的工资额,它根据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定额和日(或小时)工资率加以制订。
浮动工资的计算
浮动工资指职工工资随着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而上下浮动。浮动工资总额通常不包括固定性的津贴和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工资总额中浮动部分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