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了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退休时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的话,那么最好的解决途径为由用人单位补缴完欠的养老保险费后再为员工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因为如果退休时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的话,那么会对员工造成下列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如果说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正常的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给你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保,那么出现中断的社保交费就应该由企业单位补缴完成以后然后再进行办理退休,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出现中断的缴费年限,如果是企业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那么企业单位出面是可以完成进行补缴待遇的,但如果说是不是企业单位的原因,而是由于你个人的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那么就不能够进行补交了。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贰』 单位欠缴社保我能否正常退休
您退休也无法享受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建议积极沟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以保证其养老保险缴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社保断缴的,用人单位承担滞纳金后可以补缴;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原因导致断缴的不允许补缴,但是虽然不可能补缴但是可以按年缴纳以后年度的,满15年也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在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叁』 退休了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可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单位及时补缴。
『肆』 职工已到退休年龄,单位欠缴社保,该怎么办
员工早已抵达退休年龄规定,但自己的部门欠交个人社保,人们应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最先大家抵达退休年龄规定的退休工人,一定不要签署这类退休审批表,由于你一旦签署退休审批表,便是认同你总计缴费年限,那样未来要想补缴都是没办法来补缴的,对自身而言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财产损失。
『伍』 单位欠缴社保我能否正常退休
1、用人单位欠缴在职员工的社保,理应由用人单位补缴。
2、如果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社保已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因单位欠缴社保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可要求单位补欠,如果单位拒不补缴的,参保人可向参保地社保局投诉。
『陆』 职工办退休时,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补缴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