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与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鉴于二者的法律位阶,后一规定应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即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扩展阅读:
《广东省高院、劳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垫江人大常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大律师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江苏人社-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有时间限制
您好!您可以问得更明确一些。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退休终止劳版动合同的规定如下权: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㈢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
但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㈣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吗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㈤ 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给其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不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退休后继续在单位工作,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再是劳动关系,即通常所说的返聘。
可以考虑签订劳务合同。
㈥ 到了退休年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会有什么补偿吗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比如工作8年的,则赔偿8个月工资。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1] 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1]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3.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谈谈各位的见解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此种“终止”是否需要单位履行终止手续,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各地的实践并不统一。所以是否终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能推定符合法定终止条件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单位不做任何终止手续而使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如需继续留用劳动者,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协议,对劳务关系、劳务费、留用时间、劳动保护等予以明确约定。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发布单位是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发布日期是2008年09月18日。
㈧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一定会终止吗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虽然《劳动合版同法实施条例》第权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
㈨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下达退休通知单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法律并未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下达退休通知单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