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男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60周岁;女干部一般是55周岁,如果达到副处级(四级调研员、副高级职称)以上,则是60周岁;干部的职务、职称达到一定层级之后,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推迟;因病致残的规定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前退休,男干部是50周岁,女干部是45周岁;因工致残的规定也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B. 副处退休年龄是几岁
处级和副处级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正常退休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的退休年龄是男60,女55。如果是退居二线,正处任职市级单位副局级在57周岁,一般正处级和员工在55周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C. 副处级干部及副高退休年令多大从哪年开始执行
副处级干部及副高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退休当年执行
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但需满足条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D. 副处级退休年龄
一、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1)男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60周岁;
(2)女干部一般是55周岁,如果达到副处级(四级调研员、副高级职称)以上,则是60周岁;
(3)干部的职务、职称达到一定层级之后,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推迟;
(4)因病致残的规定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前退休,男干部是50周岁,女干部是45周岁;
二、二.副处级退休金每月多少
三、从整体来说,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仍然达到80%~100%之间,也就是说退休工资是在职工资的80%~100%之间,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副处级岗位在职工资是1万块钱,那么他的退休金差不多是在8000块钱到1万块钱之间。
四、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五、(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六、(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七、(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八、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E. 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一、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1)男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60周岁;
(2)女干部一般是55周岁,如果达到副处级(四级调研员、副高级职称)以上,则是60周岁;
(3)干部的职务、职称达到一定层级之后,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推迟;
(4)因病致残的规定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前退休,男干部是50周岁,女干部是45周岁;
(5)因工致残的规定也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2、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湖南退休干部过世补助规定是什么
1、湖南退休干部过世补助规定是什么如下: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4)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F. 副处级副职退休年龄
副处级女性退休年龄是年满五十周岁,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可以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G. 正处级、副处级领导任职到什么年龄退二线
正、副处级干部退居二线,没有硬性年龄规定。
一般在其任职处室中,工作到最后配备了新处长后,即退居二线做辅助领导工作。新配备正、副处长,时间有早有晚。
一、男性在56周岁,女性在51周岁就可以退居二线。
二、退居二线年龄:
1、正省级在65 周岁。
2、副省正厅副厅级 在60周岁。
3、正处任职市级单位副局级在57周岁。
4、一般正处级和员工在55周岁 。
5、一般省部级以下男性在56周岁,女性在51周岁。
副处级干部,正科职务都低于省部级,所以男性在56周岁,女性在51周岁可以退居二线。
三、退居二线是指党为了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得到延续与发展,对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接近退休年龄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提前解除领导职务,而担任相应级别顾问或调研员职务,但仍享受原岗位的政治、经济待遇做法的政策概括。
退居二线一般是说不直接管理和面对,而是为一线部门提供服务或是监督一线部门的。
(7)河北省副处级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现实含意
退居二线是指我们党为了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得到延续与发展,对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接近退休年龄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提前解除领导职务,而担任相应级别顾问或调研员职务,但仍享受原岗位的政治、经济待遇做法的政策概括。
现在所说的退居二线一般是说不直接管理和面对,而是为一线部门提供服务或是监督一线部门的。通俗点说,就是没有实际权力的人,或者因违反某种政治错误而主动辞退职务或者被撤销职务的人。
也可指长期在一线城市就业打拼的人转而到二三线城市就业。资源配置不均衡,就业就会倾向于集中。无论是“坚守一线”还是“退居二线”,都是我国东中西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在人口流动和就业问题上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转型期中各种关系尚未定型时出现的必然现象。
为了缩小二、三线城市和一线城市的发展差距,国家在将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这两篇大文章通盘考虑后,制定了一些发展规划,二、三线城市也相应出台了不少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加速了年轻人转而退居二线。
H. 副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副处级干部退休年龄为难60岁,女55岁。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