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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弄丢了还可以拿退休金吗

发布时间:2023-01-11 13:12:38

⑴ 档案丢失 退休有影响吗

对办理退休没有影响,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


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只要改职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达到15年以上,即可办理退休。


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

拓展资料: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⑵ 档案丢失对退休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退休,但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档案对这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退休年龄方面,如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在缴费年限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根据档案记载确定的。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如果档案丢失,参保人员应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⑶ 档案丢了还能办退休吗

一、档案丢失能办理退休么
1、档案丢失可以办理退休,具体情况如下:
(1)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
(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二、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⑷ 档案丢了能办理退休吗

档案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1、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2、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
4、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最后,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⑸ 档案丢了还能办退休吗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退休,没有档案者按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退休时有没有档案,办理退休流程都是一样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只不过退休时没有档案,就意味着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只能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但仍然可以办理退休。对中人来说,没有办法认定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建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对特殊工种来说,无法对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建立前的工龄进行折算。

第二层意思:档案还是确认退休时社会身份的重要佐证材料。

对特殊工种无论男女的认定意义重大。因为特殊工种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退休时的工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⑹ 学生时期的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法律分析:不影响,有劳动档案就可以,我的档案里面也没有学生档案,将来领退休金是看劳动档案,只要劳动档案够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退休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⑺ 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篇1

一、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可以退休的。退休金和计算养老金不受影响,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没有影响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丢失档案会影响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有影响:

1、档案的重要性主要影响城镇的“中人”。人们对城镇中的“中人”的划分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图片的小汇编:

在退休金制度之前,城镇中的“中人”的人事记录只能作为缴费的时间,其中退休年龄是根据档案的征集记录、毕业生的登记表和临时登记表。正确的工作。它包括被视为被支付的年数,并且被视为被支付的年数主要根据记录确定。

2、被保险人从事特殊类型的工作(有毒有害岗位),如果遗失了文件,只有实际缴费时间和普通职工的退休年龄只能退休。没有文件作证,不能提前5年退休。

3、被保险人从事服兵役。如果业主在房东之前有过兵役经验,如果遗失了文件,将对退休和养老金计算产生影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兵役年龄可以视为缴费时间。

二、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篇2

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来分析。有个人档案的人员,说明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的员工,这类员工的个人人事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办理退休,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个人档案。没有个人档案的人肯定在办理退休时是不需要个人档案的,那对养老金肯定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对于有个人档案的`人,办理退休就需要个人档案,如果档案丢了,不但对顺利办理退休有影响,那对养老金的计算也有一定影响的。

个人档案丢了,对办理退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视同缴费就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参加工时还未纳入社保缴费体系,在未缴纳社保之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在办理退休时,应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就是退休工龄。但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必须要有个人人事档案,如果个人档案丢了,就意味着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从而会对今后的退休金计算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第二,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我们都知道,如果在职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事情,但是即使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但是如果个人档案丢了,导致社保部门无法认定,那就有可能丧失提前5年退休的条件。也就是要多交5年的社保,少领5年的退休金。这也是对退休金的影响比较大的。

第三,个人身份的认定。按照目前我国退休年龄的规定,男干部和男职工都是60岁办理退休,但对于女性就有很大区别了。女职工50岁可以办理退休,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则需要5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正好是女性的个人档案丢失了,拥有个人档案的人,就有干部和职工的区别。如果认定为干部的女性,就需要5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认定为职工,只要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这方面同样涉及到多交5年社保和少领5年养老金的问题。

第四,退休年龄的认定。拥有个人档案的人员,办理退休时一般以档案年龄作为退休年龄,如果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年龄大几岁,以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那也是非常划算的,但是档案丢了无法认定你的档案年龄,最终只能按照身份证年龄来办理,也同样存在着多交社保,少领几年养老金的问题。

总之,如果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员或是国有企业员工,如果单位建立了个人人事档案的,人事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退休时,都要核查人事档案。核查的主要内容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个人身份的认定、出生年月的认定等。如果个人档案丢了,将会影响社保部门相关认定工作的履行,从而在办理退休时增加很多麻烦,甚至失去认定资格,退休金的计算时导致少算或是延迟退休。所以个人人事档案丢失了,对顺利办理退休和退休金都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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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没有档案能领退休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档案不能领退休金,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有这样的一种档案证明,才能够保持着退休金的手续办理,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之下的话,如果没有档案,但是可以有相关的证明手续,有单位出具的盖章也是可以的。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⑼ 89年入职,档案遗失,会影响退休金领取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会。89年入职档案遗失不会影响退休金领取。不管档案有没有丢失,只要养老保险缴满了15年,并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⑽ 档案丢了影响退休金吗

如果档案丢了有可能影响退休金。

如果你是199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从你开始工作到94年这段时间视同缴纳。如果没有档案就不能视同缴费,并且无法计入工龄,除非你那时的工作单位能够拿出当时的工资表做证明,这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囯企才有可能做到。

1994年以后,如果有没缴的年份,如果档案丢了,将无法补交。也无法计入这段工龄。

如果你是特殊工种,想办提前退休,没有档案,就无法证明你是持殊工种,将无法办理50岁55岁退休。

档案丢了,不仅大有可能影响退休金,甚至能不能领退休金都是一回事儿。

1988年中专(过去的中专是安置工作的,跟现在的中专不是一个定义)毕业参加工作。这个时候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已经实施劳动合同制,职工和用人单位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建立了《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1991年,国家全面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个时候连之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工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了。最初缴纳养老保险并没有现在的电脑系统,记载也不是特别准确。特别是相应的缴费记录,很多都没有记载个人身份证号的。如果没有职工档案材料,谁能证明个人名下的社保缴费记录是自己的?

一旦职工档案丢失,既不能证明我们最初进入单位的合法性,甚至也不能证明我们缴纳的保险是自己的,很有可能最初缴费的一段时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被认可。

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查找自己的档案,毕竟自己的档案对于其他人来说也没有多大作用。因为姓名、出生日期的情况,其他人也很少能够巧合重复。

职工档案要按照档案的流转来查找。最初工作的时候,单位会有相应的招用材料。职工就业变化或者单位改制, 由于私营企业是不能保存职工档案的,需要查看一下职工档案有没有移交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如果确确实实找不到,就看看相应的丢失责任人还在不在,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就有关养老金损失进行赔偿吧。

肯定有影响!!

档案丢了、会影响退休养老金:

一:如果你是9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不会影响正常退休、不会影响养老金;

二:你88年 93年期间,“视同工龄”将不予承认;

三:你88年 93年期间,“特殊工种”的身份、工龄,将不予承认;

四:怎么解决:

①:档案、如果是单位搞丢的,应由单位出面、负责找劳动局等有关部门,重新建档;

②:如果档案、是自己搞丢的、可找原单位、劳动局,查找原始招工登记表、特殊工种原件、工资单,各复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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