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金账户可以换银行吗
1、离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和新办的银行卡(存折)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服务科填写《养老金发放账号缺虚变更表》,次月工资就会发放至新卡,更换账户,应在确认新卡收到工资之后方可注销旧卡;
2、离退休人员联系退休前所在单位劳资科,由劳资专管员代为填写《养老金发放账号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劳资经办人员签字,送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退休人员服务科办理。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迅高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亩扮尺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 退休工资银行卡可以换吗
退休工资银行卡是可以换的,要去当地社保局换,退休工资哪里发的,就在社保局发卡的社保大厅办理社保卡银行卡换卡手续。
3. 你好,我的社保退休工资卡能不能换成别的银行卡
可以。不过你需要到社保局发工资部门去更换银行卡号,这样就可以打到你要更换的银行卡里工资了
4. 退休工资银行卡可以换别的银行卡吗
可以的,只是需要去对应劳动保障部门更换信息,一般都是指定银行的。
5. 养老保险退休金已经在邮政储蓄银行领取,可以更改银行领取吗养老金
本人持其它银行的社保卡或者银行卡(要看当地社保是否要求必须是社保卡)及身份证,到社保办理参保人员待遇信息变更。
6. 养老金账户可以换银行吗
可以。
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信息平台向原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向新商业银行提供参加人当年剩余缴费额度信息。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参加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加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及手续一览
情形一: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情形二: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我国相关法规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
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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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退休金存折可以换成银行卡吗
可以换。
1.首先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不一定要是开通存折的银行,也可以是其他的银行。
2.办理银行卡之后在持本人身份在去社保部门申请更换银行介质,更换银行介质的意思就是将代发养老金的介质从存折转换成银行卡。
【拓展资料】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