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龄以社保为准还是合同为准
工龄以社保为准。根据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参加工作之后就应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和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工龄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其实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一切按照缴费计算,缴费年限替代了原来的工龄,不缴费就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也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的,不论你的档案在哪里,不参加养老保险,是不计算的。
社保与合同一起才算工龄吗?
是的,计算工龄一般参照交养老保险的时间。
工龄的管理在社保局,只要上了社保就有工龄,缴纳15年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跳槽,缴纳的社保金可以连续计算。如果单位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就不算工龄;但是在离开企业后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② 社保中退休的工龄以什么为准是档案还是用工合同还是缴费年数
过去是依据工作年限来计算工龄,实行缴费制度以后,按照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相结合的办法,就是在国家实行缴费以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可以计算工龄,国家实行缴费以后,实行缴费计算工龄,不缴费不计算工龄,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档案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一句话,退休年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没签三方协议的,就按你没有就业处理的,也不会给你报道证的。档案会暂放学校的。签了劳动合同算工龄的,如果自已出来找工作的话,离开了原单位,工龄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的。
你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认定是以档案记载为准的。
按照现在社会保险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原国家劳动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是必须在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是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有原始记录。
四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退休年龄以档案记载为准,档案中有多次记载且不相同的,以最先的记载为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养老金)以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等有关,同在岗工资没有多大关系。
应该属于劳务合同。
档案年龄以合同为准
电子和档案档案都是一样的
这两个是统一的
退休年龄都是国家统一要求的标准
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符,按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时间为准办理退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式,健全审批制度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③ 工龄按社保缴费为准吗
法律分析:1、工龄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的,和档案关系不大。
2、因为职工一旦缴纳社保,就说明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社保缴纳之日起开始计算,得到职工的基本工龄。工龄越长,职工退休后可以拿到的退休金就越多,这个成正向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④ 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计算的吗
并非所有工龄都能用来计算养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计算的吗?
并非如此,现在计算养老金时,依据的是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实际缴费工龄和视同缴费工龄。
也就是说,在你的实际所有全部工龄当中,只有你实际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工龄,还有视同缴费的工龄,才能用来计算养老金。
一般来说,如果你的1992年以前的工龄没有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就不能用来计算养老金。
其实涉及这个问题的主要是中人,也就是横跨了养老保险建立的人,也就是说,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在建立之后退休,对于他们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建立前的工龄能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一般只有国家认可的一般连续工龄才能视同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是1979年参加工作,1992年缴纳养老保险,2019年退休,你的工龄一共是40年。
其中,从1992年到2019年一共是27年的实际缴费年限,1979年到1992年13年的工龄是没有缴费的,能否按照40年来计算养老金,就看你这13年的工龄能否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是视同缴费陪年限,就可以按照40年来计算养老金,如果没有的话就不行。
当然,对于新人来说,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参加工作的人,他们只要参加工作,就要强制性缴费,所以它的所有工龄都是有实际缴费的。所以对于新人来说,都是按照本人实际工龄来计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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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计算的吗?
作为一个从事社保工作多年的人员,我在这里首先要告诉题主,不是的。
自1992年至1995年各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建立后(包括2014成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退休工资就改成为养老金了。此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不再像改革以前那样,按原来的实际工龄算,而是按社保缴费年限算了。其中的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归“中人"专属,直接影响着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退休时的工龄=社保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工龄)+实际缴费年限,其中: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统账结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x1.3%。
通过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工龄无论是对企业退休中人,还是对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的水平,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这个工龄并不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那个实际工龄,而是改革以后的社保实际缴费年限的工龄。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成正比。缴费时间越长,退休时的养老金越高,退休后每年调整养老金时,涨得也越多。
很多人想我工作了一辈子,为啥养老金这么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才才十几二十年工龄?
实际上我们的工龄并不等于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才影响着我们退休待遇的高低,用于计算退休待遇。
比如我们的基本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跟缴费年限挂钩,过渡性养老金跟建账之前的缴费年限挂钩。
我们自己认为的工龄和缴费年限是不一样的。
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人连续工龄是不受国家认可的,企业工人的话,一般是国有企业固定工或者国家认可知青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时的条件限制非常严格,农民和无业人员的工作时间不符合要求,而且也没有相应的建档或鉴证单位,所以是无法认定上视同缴费年限的。
实际缴费年限大家都好理解,按照市场原则的要求,只有社保缴费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缴费年限实际上是具体到每一个月,比如我们有18年零7个月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待遇时是按照18.5833年计算。
值得说的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1995年前后我们国家经历了一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国家要求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形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养老的模式。因此一些地方又叫做统账结合。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由于没有个人账户,所以国家要求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如果我们的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不能计算缴费年限。而且即使养老保险没有到账,因为用人单位经营不善,导致社保欠费,都是不认可缴费年限的。退休时不用做计算养老金。除非我们通过劳动维权方式,督促用人单位缴纳,或者个人以单位名义给自己垫付,这样才能够用于计算养老金。
另外,缴费年限要凭社保缴费记录和职工档案相符才能够认定,如果只有缴费记录,没有职工档案,一般也不会认可相应的缴费年限。不过这一规定仅对过去电子化实施不是很完善的时代,有限制作用。现在实施电子化办公以后,很多就业程序材料、职工档案材料都通过补办可以证明,现在已经完善多了。
职工档案一旦丢失,无法补办。尤其是视同缴费年限时代的档案,所以职工应当高度关注自己的档案材料,委托有资质的管理部门进行保管。防止因企业丢失职工档案,造成自己退休利益的损失。
所以,工龄和缴费年限有区别,一看档案,二看缴费。建议相应职工退休之前提前了解有关政策,别造成利益损失。
自从1992年建立养老保险机制后,就没有工龄这一说了,你所说的工龄实际上就是缴费年限。
在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统计到月,1992年之前的工龄算作视同缴费。
你自己原本有的工龄如果缴费一直没有中断,计算养老金时,就是你的实际工龄。如果中间缴费中断了,就要把中断期间的“工龄”扣除,按实际缴费时间计算退休金。
有的人上了一辈子班,可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工龄”一点用处都没用,领不到退休金。
有的人一天班没上过,将档案放到职介,每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一样可以办理退休。
因此可以说,能不能办理退休,不是看你的“工龄”长短,而是看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的长短。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长就是你的工龄。
办理退休时,只有养老保险而没有医疗保险,也是不行的。这两个缺一不可。
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计算的吗?
1.咱先说一下工龄;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企业单位推广执行的。1995年以前的企业职工是不缴养老保险的,全部是国家负责养老。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退休,那你的工龄很重要,对计算养老金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参加工作,1995年以后退休,那你1995年以前的这段工龄也很重要,在计算养老金的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2.再就一下缴费年限; 如果你是1995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这时已经缴纳养老保险了,你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金时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光有工龄没有交费年限是没有用的,所以工龄就起不到作用了。但 【特殊工种岗位工龄有作用,只要你达到国家对特殊工种岗位的退休条件,能按特殊工种岗位退休】 谢谢!望对你有帮助。
楼主你好,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只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来计算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国家在1992年以后就正式的缴纳了基本的养老保险的待遇,那么也就是说你在1992年以后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才可以按照你实际的供应来计算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在1992年以后,你没有正常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不会按照实际工龄来计算你的养老金待遇,因为没有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那么都不会计算你的实际工龄的。
所以说养老金的待遇是根据自己累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比方说你的累积养老保险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缴纳费用,那么就和你的十几公里拥有一个相同的缴费年限,这个时候你的工龄就是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会按照这个来计算,但是你在工作期间断断续续的交纳费用,或者说根本就压根没有交纳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你就不能够按照工龄来计算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了。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人群,那么这部分人群是可以享受到退休养老金待遇的。因为1992年之前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只要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能够正常的被认定,都会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来累加到你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说,1992年之前是按照工龄来计算自己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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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来计算吗?答案是否定的,也许很多人会因此而感到失望,但是规则就是这样制定的,我们只有遵守既定规则,也就是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才能使我们的心态更加平衡。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算并不是按照工龄来计算,准确地讲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的,也就是用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工龄,那么退休工龄包含了两个部分。
一是实际缴费年限。 我国的养老保险最早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6年全面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从1992年开始缴费,那么到现在为止,最长的缴费年限也就是37年,但是如果虽然参加了工作,但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是不计算为退休工龄的,部分人员由于在民营企业工作,但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即使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时间再长,也是无法办理退休的,只有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以上的人员,才具备办理退休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之前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的年限,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也就是说1996年《决定》出台之前参加工作为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集体企业职工或是下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通过劳动部门招收录用的工人或是职工,其下乡或是参军的年限,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是退休工龄。 退休工龄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个部分,就是我们计算退休的年限,如果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在计算养老金时,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工龄如果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这个工龄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但是一旦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对增加个人养老老金,是有巨大作用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概念,通过这么久的宣传,大部分人应该知道了自己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有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要有个人人事档案才能认定,没有通过认定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认为自己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应该及时提取个人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找不到的,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进行查找,不然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养老金的计算时,对增加个人养老金的帮助是非常巨大的。
199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即国发(1996)26号文件,对我国养老金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即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 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从上述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规定来看,都没有提到工龄可以作为计算养老金的依据。从始至终都是以缴费年限来作为退休年限的人员,其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养老金计算方式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楼主您好,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着自己的实际工龄来计算的吗?首先你的这个实际工龄包括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是计算养老金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当然不完全是取决于这一个条件,实际上还有另外的条件,比如说你的这个每一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和你退休之前所在地区上一年的 社会 平均工资这几个主要条件,来确定你的养老金的待遇。
因为一个人的退休金他一共是三部分,组成个人基础养老金部分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和 社会 平均工资来决定,当然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取决于你账户当中的余额和你的退休年龄,因为不同的退休年龄,他的计发月数是不相同的,所以说退休年龄越晚的个人,那么获得的这个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来说就是比较高的。
还有一部分就是个人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他们每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都会计算成为过渡性养老金,最终累加到自己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说每个人的养老金都是由三部分构成,当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那么是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主要是两部分构成。
那么也就是说实际上,你的这个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那么你最终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就是越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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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计算的吗? 对,说的没错,人家人社局给你精确到了月,刚退休的人经常说自己的工龄是34年零5个月,就这么精确 。
快到退休的岁数,都想知道退休的时候是怎么样计算工龄的,反正我知道30年一个档、35年一个档、40年一个档,每个档相差500、600多块钱,现在面临退休的人员有的以前插过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插过几年队 下过几年乡都给计算工龄呢,没有开到这些证明的人尽快办理,到了退休的时候再办理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单位去年有几个同事刚退休,一个34年7个月,一个35年2个月,相差500块钱。
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按交费.年限计算退休养老金。交费满十五年,男六十周岁,女干部五十五周岁,女工人五十周岁,特殊工(高空,高温,有毒,有害,辐射,矿山重体力劳动者)。男五十五周岁,女四十五周岁,经劳动部门签定失去劳动能力的男五十周,女四十五周岁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退休制度从2014年10月并轨统一。为了两种退休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老人老办法,2014年10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继续按并轨以前办法办理退休手续。中人中办法,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31日后退休的人员按2014年9月的标准计发退休养老金。设立10年过渡期至2024年10完成。中人退休养老金的交费年限为(视同交费年限十实际交费年限)2014年10月以前的工令为视同缴费年限。中人的工令对计算退休养老金是有用的。而新人新办法是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实际交费年限计算退休养老金,有工作年限没有交纳社保是没有用的。计算退休养老金是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退休养老金。
⑤ 退休跟工龄有关系吗
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和工龄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来讲,养老保险缴费一年就是一年的内工龄。但是国家在1992年之前容并没有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很多人在1992年之前已经有工作,参加工作了很多年。那么他们1992年之前的年限。被称之为工龄,养老保险上按着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没有交养老保险,但是同等按照缴费年限去计算它。
工龄可分为 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 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⑥ 工龄是按社保算的吗
工龄是按社保算的。
职工只要缴纳社保,职工的工龄就会以月度为单位记录在社保局。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工龄符合要求即可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⑦ 工龄是按社保算的吗
工龄的计算方式有两种,有的退休人员,他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之前,也就是全国统一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世间参加工作的那么,这部分工龄国家当时还没有收到社会养老保险,所以没有缴纳保险的那段工龄34统缴纳的也算是你的工龄的计算,在你的具体退休的工龄合集之内的
还有一部分就是你开始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的,真正交保险的时间的工龄,所以这两部分合起来才是你退休时间的真正的工龄的
⑧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一般只针对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从转正之日起计算,而你99年到企回业就需要累计计答算(按实际交纳年限)即可。
同时,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达半年或一年以上,平时也是可以享受报销的)。
现在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⑨ 退休时社保核算的工龄,是以企业出具的工龄年限计算还是按社保缴费年限计算
社保计算养老金,使用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来就没有使用过工龄。
⑩ 工龄以档案为准还是社保为准
一、工龄是按档案还是社保
工龄认定即是按照档案也是按照社保,一些人事制度严格的单位,对档案是非常看重的。如没有处理好档案的话,就会影响到工龄评定,退休金领取等等。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因此也被称为连续工龄。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体退休条件时,一般公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一周年才能算一年。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算的话,那么现在的工龄认定就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从档案转入开始当月工龄扣除社保这部分开始算是正式计算社会保险了,也就是有实际意义的工龄了。
二、 工龄的计算原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