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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退休金调整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17 08:16:01

① 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有哪些

江苏省 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已正式出台。

今年的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我省将有91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总体水平与去年基本持平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加之国家从去年起长期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至16%,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又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全年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1000亿元,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面临较大压力。这样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0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也让全体退休人员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能有更多的获得感。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缴满15年停缴不是好的选择

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按照政策规定,凡是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缴费满15年必须一直缴下去,除非失业才可以停止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实行自愿参保原则,但缴费满15年后如果一直停止缴费,则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高,而且每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增加额也不会高,因为基本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长短、缴费高低紧密挂钩的。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要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这样才能为自己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江苏省人社厅通知原文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43268_9294438.html

② 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江苏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法律依据】:2020年5月2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富民增收33条”意见和“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现就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
二、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③ 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养老金调整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类。第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第二,缴费年限不同,每月增加金额不一致。此外,年满70周岁、年满75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发不同金额。

法律依据:《江苏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第二条:调整办法: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④ 江苏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调整养老金的通知1到6日份退休人员调不调

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

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问责,并作为拨付省级调剂补助资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据。

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⑤ 江苏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1 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 15 年及 15 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为每月增加 1.8 元;15 年以上至 25 年以下(含 25 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为每月增加 2.7 元;25 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为每月增加 4.5 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 27 元的,按 27 元增加。
【法律依据】:《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⑥ 2020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上半年退了,下半年是否涨工资

涨了。

2020年7月7日,江苏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了养老金调整的消息,与去年相比,江苏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区别不大。和2019年一样,仍为每人每月增加34元,定额调整对于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来说,可以保证他们的养老金增长金额。

挂钩调整部分和19年相比,略有变化,其中对于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元;15年至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这两部分都没有变化。对于25年以上部分,标准略有提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5元。

(6)江苏省2020年退休金调整办法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⑦ 江苏退休工人养老金调整新动态2021-2022年:江苏退休金如何计算

江苏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上养老金计划方案

2021年江苏养老金调整计划方案有两个特性、四大转变,缴费年限年长者多涨价。

调整 方案 及转变

1、预算定额调整

反映社会公平。每个人每月增加31元。同期相比减少3元。在全国各地处在低的水准上。

数据对比,2020年、2019年及2018年的调整规范全是34元。

:江苏的预算定额调整规范程度较低,减弱平均主义,更高度重视多交多得,长缴多得。

2、挂钩调整

反映社会发展效果和鼓励,多交多得,长缴多得。挂钩调整规范在全国各地归属于较高质量。

(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一部分

分三档开展调整,而且有兜底计划方案:

2021年:缴费年限为15年及下面的,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内的一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5元。每月增加月增加额不够27元的,按27元增加。

2020年:缴费年限为15年及下面的,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内的一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5元。每月增加月增加额不够30元的,按30元增加。

(2)与养老金水准挂钩调整一部分

依据每个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准,上涨1.2%。同期相比调整规范减少了0.2%。

数据对比:2020年和2019年全是1.4%,2018年是1.6%。

:江苏与养老金水准挂钩调整的规范,在全国各地归属于中档偏低的水准上。

3、歪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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