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金的35年按90%发放,是哪部分工资的90%
按照你的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职位工资,书包费,各种名名堂堂的补贴都不包括
B. 退休金发放单位是那个部门
答退休金发放是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负责发放。
C. 退休金是怎么发放的
您好!为了统一财政厅、社保局会计核算时间,根据财政部门缴拨程序和基金会计核算专要求,经过财政属厅、劳动保障厅商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遗属生活费社会化发放时间从2006年11月起,由原来的每月5日发放养老金时间改为每月15日到25日间发放。给予广大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带来不便,请广大离退休人员配合我们工作,顺利完成社会化发放日更改工作,望广大离退休人员给予我们理解与支持并互相转告。没按时领到养老金,需查清责任方,才可确定申诉部门。
D. 退休金发放流程
参保单位: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处退管科:核算退休人员养老金,生成《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待复核无误后,转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凭企保处退管科出具的《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填报《退休费用申报表》——>企保处退管科:审核确认参保单位《退休费用申报表》,确定养老金拨付数额——>企保处财务科:收到退管科转来的《退休费用申报表》审核无误,待领导同意后签发转账支票,送代发银行发放退休待遇。
E. 退休金发放部门
你的社会劳动保险是缴纳到什么地方你知道吧,也就是缴纳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了,最终发放你养老金必然也是他们。
F. 请问退休的人是怎么领工资的又是由哪个部门发工资
退休的人是没有工资的,而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支付。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根据《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追加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三部分组成,从职工本人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次月起按月支付。
第二十一条 基础养老金根据职工缴费年限按下列比例计发:
(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职职工,按本人退职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五计发;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退休职工,按本人退休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计发;
(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职工,按本人退休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发;
(四)本条例施行前被授予省级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退休、退职职工,退休、退职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按本人退休、退职时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九增发。
(6)退休金哪里发放扩展阅读: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G. 退休中人什么时间发放正式退休金
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7)退休金哪里发放扩展阅读
记者查阅各地实施方案发现,总体与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没有变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缴费情况核定养老金。
关键在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数量庞大,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占绝大多数,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将有何变化?记者调查发现,国家规定为“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并为“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其间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
“保低限高”:如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记者采访宁夏、江苏等多省区社保部门发现,各地在“保低限高”原则下设计的方案都能够保证广大“中人”的退休待遇基本不降低。
“新办法的相关系数是在确保‘中人’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倒推算出来的,这样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实现新老政策衔接、稳定过渡。不让改革的人吃了亏,也不能让新老办法出现太大差距。”宁夏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崔新颖说。
据金维刚介绍,前些年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就设置了5年过渡期,现在养老“并轨”情况更加复杂,所以将过渡期延长至10年,确保“中人”的待遇能够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