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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保退休丧葬费

发布时间:2020-12-09 07:54:48

A. 社保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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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现在社保给的丧葬费是多少

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602 更新时间:2005-12-16

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黑人联字[1998]10号

各市、行署、县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使工作人员的遗属基本生活得到保证,促进社会安定,经研究,现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问题和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按哈民综[1998]43号文件规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标准为140元)。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今后随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二、对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的工作人员的遗属,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厅(局)级以上人员的遗属(含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在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和维护社会治安中牺牲的工作人员遗属,可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对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的工作人员的遗属,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上述各类遗属是孤身一人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还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本通知第二条增加部分)的基础上再增加10%。
四、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50%作为其他遗属生活费,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的,由死者单位发给差额部分。
五、确定死者配偶的固定收入,凡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的遗属,仍按黑人联字[1983]18号文件规定执行。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的遗属,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助;执行职等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津贴(活的部分)和教护龄津贴、地林区工资补助;技术工人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奖金、技术补贴和地林区工资补贴;普通工人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和地林区工资补贴;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其标准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贴计算为基数。
六、享受遗属补助范围、对象仍按黑人联字[1993]18号文件执行,并以同在一个户口为准。
七、丧葬补助费由每人800元调整为1200元。
八、本通知从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其它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C. 不是大连人在大连交了六年社保有丧葬补助金发放吗

应该是有的,缴纳社保的人,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社保局应该发放丧葬费,医疗保险之中的医药费及养老保险个人账号的钱,全部可以取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D. 参加社保后退休去世的抚恤金是多少

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 辽宁大连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及抚恤金

您好:辽宁省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F. 大连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发放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内抚恤金依据容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中国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G. 社保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

去找社保让他们拿出相关的文件说明,拿不出来可以提起诉讼

H. 大连未退休人员死亡能到街道领取丧葬费么

如果 不时在街道管理的,凭本人社会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办理丧葬费。

I. 请问大连市城市户口如何办理死亡销户,以及社保注销及丧葬费报销流程

一、死亡后如何销户:
1、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人员死亡后,及时销户是法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死亡后如何注销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终止在大连的参保关系或者死亡的均可以注销社保卡。办理人需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卡管理机构办理注
三、死亡后如何报销丧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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