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要离开厦门了社保可以退吗
不可以来退保,可以转到新的工作自地。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上的钱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取出的。只有以下几种参保人,可以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结算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参保人。二、即将或已离境且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三、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的,可申请个人结算(已在异地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四、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
2. 在厦门外来人员社保缴交15年退休金可以领多少
养老保险领取如下: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回资×答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3. 我在厦门办医保社保交了十年,如果人死了有没有退钱
您好,
逝者医保卡内的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回人依法缴纳的基本答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 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
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望采纳
4. 个人在厦门交了10年社保,现在人去世了,能退多少钱是按比例退的还是全额退的
交了10年社保,投保人意外死亡,可以退还个人帐户的余额,大概是所交费用的40%.其次还可以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你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33,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5. 外来务工人员在厦门缴社保,在老家意外死亡,社保有什么补偿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计发;一次性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发。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生活救济费期间死亡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
二、企业离休干部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按我市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死亡后相应的项目标准执行,费用列支渠道不变。
三、供养直系亲属认定、生活救济费标准、供养期限、领取形式:
(一)供养直系亲属系指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生前收入供给的下列对象:
1、父母(抚养人)、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2、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习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上述对象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否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收入,由死亡职工所在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研究确定。
(二)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按以下标准发给生活救济费:供养对象为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供养对象为非农户口的,每人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供养3人以上的,按3人标准计发;供养对象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比例5%。
(三)供养期限: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死亡时仍保有原固定工身份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供养条件失去或者本人死亡止;与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劳动合同期满止。
企业关闭、破产或被撤消的,在清偿债务时,应留足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企业被兼并或与其它企业合并的,由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继续负责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
(四)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其生活救济费可按以下办法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生活救济费=领取时的月生活救济费标准×符合规定的供养月数。对无法确定具体供养月数的,其供养月数最多可按120个月计算。
四、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或者按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民政厅闽人福[1984]119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死亡的,按上述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生活救济费待遇。
五、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按市政府厦府[2000]综092号文件执行。
六、职工死亡后按上述标准支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退休人员死亡后所支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七、本通知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私营、外商投资(中方职工)、联营、股份制等其它类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和救济待遇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自身承受能力,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 外地人在厦门交满十五年社保就可以在厦门领退休工资吗
在哪里退休是由社会保险根据你的缴费年限判定。如果参保地和户口所在地相同,就在户口所在地退休。如果不同,从后往前查,在哪里缴费满10年就在哪里退休,如果都不满10年就回户口所在地退休。
7. 厦门市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怎么计算
1、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
2、过渡性养老金=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25*月社平工资*1.3%+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年限*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指数*月社平工资*1.3%;
归纳:基础和过渡性养老金=缴费年限*指数*月社平工资*系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账累积额(含利息)/退休年龄对应的系数(例如:50岁19560岁139)。
(7)厦门退休人去世社保扩展阅读:
厦门市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
1、指数(缴费工资/社平工资)
(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
(2)、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
2、退休时的上年度月社平工资
由统计局公布。
注意:本市街办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中原未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职工,只计算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原固定职工,从1989年1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在此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
养老金由这几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特区津贴(3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金计算公式:社保并非交的越多越划算
8. 厦门户口,在厦门交过医保,现在去交医社保,本人己53岁,到时能否在厦门退休
你是厦门户口,之前在厦门交过保险,现在呢?是不在厦门还是还在厦门呢?你53岁了还要回交吗?不是答应该到拿退休金的时候了嘛?建议你如果交的话还是在厦门交,这样比较好,因为之前交过可以连起来。而且退休也可以。如果在外地,手续比较麻烦,而且不一定能在厦门退休
9. 我是厦门户口在厦门个人参保13年最后两年在企业交的社保 女的几岁可以办理退休
55岁,可以到社保局问问。
10. 厦门社保是不是一定要交满15年才可以领退休金啊,如果是本地人的话,最近政策有没有改啊
社保需要交满十五年,这是必须的!!而且需要达到退休年龄才能领钱,中途断保会很麻烦,已经缴纳社保金,但时间不够,等你年龄已到退休期,需一次性缴纳未缴年数的社保金,具体金额以当地社保缴纳数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