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1年山东省退休工资怎么算
山东省退休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由各地市的社保中心来制定的,是根据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以济南为例,(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从个人账户金中按月支付。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从个人账户金中按月支付。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❷ 山东省三级专业技术退休工资
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对于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可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
❸ 高工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高工退休待遇是要根据个人账户储存的余额、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工作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进行计算。当然在不同地区的高工待遇也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保险法有相关规定有对涉及前面多种因素的劳动者退休待遇计算,若具体数据无法精确,那么无法计算当 事人退休的待遇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❹ 山东2021年退休工资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❺ 研究员和高工退休工资
研究员和高工退休工资一般都会有1-3千的,还有很好的其他福利待遇,高级工程师对应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❻ 副高退休后工资待遇
新办法退休待遇实际上包括四大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及职业年金。我们可以参看一下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新办法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部分,是根据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领取一定比例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副高级七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一般在1.6~1.7左右。
按照1.6计算,如果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是40年,可以领取5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也是类似,但是各地的过渡性系数有所差别,比如说山东和河北省是1.3%,天津市和北京市只有1%,浙江和四川省是1.4%。
按照山东省1.3%计算,32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领取66.56%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两部分相加大约是118%的社平工资或者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山东省6893元的计发基数,这部分待遇是8133元。
另外,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如果是60岁退休,实际上是相当于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139。一般来说,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的老人都能积累个七八万元以上,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能领到500多元,职业年金会略高一些,能有六七百元。
新办法退休待遇,合计约有9300元左右。
9300元减7300元,高出约2000元。计发比例是80%,那么真正的退休待遇就是7300元+2000元×80%,结果是8900元。
❼ 山东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领取的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❽ 高级工程师退休工资是否要高点
一般来说,企业高工和企业的中级工程师,退休费的计算办法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不同,会算出不同的退休费,但是在退休之后,调整退休费的时候,就有区别了,对于具有高工资质证书,并且在退休之前在岗的,除了普调之外,还可以给予倾斜政策,另外增加退休费,而对于中级职称的,则没有倾斜政策,只有普调,没有特殊倾斜增加。同时,企业高工,退休时,不考虑高工技术职称,和他人一样计算,只是在各个省市出台调整退休费时,对于高工,有倾斜政策,具体多少,各省市不一样,比如河北2012年调整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2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170元。辽宁省2012年的调整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天津2012年调整,正高为280元,副高为150元,浙江的正高为330元,副高为230元等等,所以,只能根据你当地的文件进行执行。
❾ 高工退休待遇
高工退休待遇是要根据个人账户储存的余额、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工作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进行计算。当然在不同地区的高工待遇也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保险法有相关规定有对涉及前面多种因素的劳动者退休待遇计算,若具体数据无法精确,那么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的待遇金额。
❿ 山东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山东退休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据: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