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企正厅级干部多大年龄退休
法律分析: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但需满足条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 厅级干部多大年龄退休
厅级干部和副厅级干部,都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但需满足条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
拓展资料:省部级官员多少岁退休,按惯例,副省级官员退休年龄为60岁,而正省级官员可至65岁。-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⑶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厅级干部部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是60岁(男女干部相同),不同单位大厅级干部的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稍有不同,或者成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专业委员会,或者成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干部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情况和交接条件,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总督、副总督、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⑷ 央企领导退休年龄新规
法律分析:按照中组部和国资委的规定,一般来说,央企领导退休年龄是60周岁,视情况可以放宽至63周岁。60岁是央企领导的正常退休年龄,央企的副职领导基本是执行了“60岁退休”这个“体制内的硬杠杠”,基本是到点就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⑸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一般情况下,厅经干部退休年龄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⑹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为: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可以退休,如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将退休年龄提前五年。⑺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按照党和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如果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主席,常委,在任届末满时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离休退休手续。⑻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大
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
省部级官员多少岁退休,按惯例,副省级官员退休年龄为60岁,而正省级官员可至65岁。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副省部级满60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度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另外1978年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处(县)级女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到60。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象正部级以下女干部都是55岁退休,处级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可以延长到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