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力企业女高级工退休工资多少
四千元。
现在退休,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以及退休年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不考虑职务和职称,没有任何补贴,不管是什么人,都是一样的计算办法。
B. 黄石市煤炭矿务局今年九月份特殊工种21今年退休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可以用一下的公式计算一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C. 供电局退休一个月多少钱
每个地区的工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退休工资肯定是不会低的。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也有按照100%发放的。
供电局与供电公司有相同的意义。供电公司是指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销售给广大电力客户,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和生活用电的需要。由供电局或电业局改制为供电公司,要将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经贸委。
D. 国企退休工资大概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国企退休工资的金额问题,是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对于国企退休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其具体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二、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一)离休人员按适当高于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退职人员按适当低于同岗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数额增加退职生活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离退休费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E. 国企退休工资大概多少
【法律分析】:有。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F. 湖北黄石市,月收入4000元是什么水平,能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1、我是黄石人,虽然十四年前就出外打工了,但家属还在黄石,几个姐妹都曾经或者现在还在黄石,月收入4000元应该是可以最少碾压黄石60%人的工资了,4000以下、2000以上的大有人在的,包括阳新和大冶,都是这个状态的,黄石城区,拿低保的人数不会少于总人口的20%,拿退休工资的也有20%的;而大冶、阳新,农村人口都占了60%以上,除去打工的人口,很多收入都在2000以下甚至1000以下的;
2、黄石企业,原先是如同东北是共和国长子一样的是湖北重工业、原材料工业的长子,大冶钢厂、武钢的三大矿山、有色的冶炼厂和八大矿山、华新水泥、黄石电厂、黄石矿务局,还有黄棉为龙头的数万纺织职工,纺机、省拖、下钢、一大批地质队和探矿队、水机、煤机、锻压、轴承、制药、抗生素等等一大批企业,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九十年代以后,除了改制、转轨成功的几家巨无霸外,所剩无几了,除了华新、电厂,最大的大冶钢厂、大冶有色、大冶铁矿的境况都不尽如人意了,大批买断、下岗的都有了,其他企业,几近全军覆没了;
3、那么,下岗职工多,退休人员多,拿低保得多就成了黄石企业员工收入状况的一大特点了,改革开放以后,劲酒崛起、东贝做大、三丰振华上市,但是,这几家强势企业,除了劲酒以外,其他企业员工收入也就4、5000的水平;员工最多的有色,人均工资4000不到,东贝还有2000年后兴起的开发区的多家电路板企业的工资,更是在3、4000之间摇摆;大量的私企都是小而散、多而弱的企业,能够有3、4000的工资就算非常不错的了。
4、倒是那些老国企老员工的退休工资只涨不跌、保持了稳定的态势,4、5000的接连出现了,而后,那么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工资属于较高层次的,没有拖人均3000多的后腿,与部分企业的高管一样,人均6000以上的大有人在的,但是这个层次的人,应该不到总人数的20%。
一楼说的很对。黄石目前就新冶钢,有色,华新,电厂,劲酒,锻压这些老企业加开发区很多电子厂,显示屛厂,工资一般3000-5000,开发区电子厂常白班长夜班,比较辛苦,年轻人一般干不长。房架5000-8000为主,不是拆迁户的话一般人活的不轻松。
如果两人都是4000圆,日子还过得去,属中等水平,依然抗风险能力较弱,如果单身,4000日子过得很安逸,如果房贷加车贷,加养孩子,基本属于三年都不买衣服的那种。
黄石到手4000元过小日子很可以,如果夫妻两人齐心协力,三观相近还可以置点家业。
中低等水平吧!可以勉强生活,存不到什么钱,一个人过还可以,其它就不要想了,如果是女孩子节约点还能存个一千几百的
大冶市城区的生活支出要高于黄石市区。夫妻二人月收入4000元养一个小孩属一般生活水平,如果是二个小孩,那就较困难了。
我是华新退休的,退休费2千多,在黄石过生活只能是吃饱肚子穿的暖和就可以了,其他什么都不要想,最怕的就是生病。
我月收入不到三千,还是大企业
低等水平,4000除去日常吃喝家庭孩子用的,只能够勉强持平,存钱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公务员当我没说
在黄石月收入4000元绝对是中等收入,正常情况下可以过上很舒适的日子。但抗风险能力较差。
G. 长江电力退休工资
长江电力退休工资可以拿6000-8000元左右。退休金的高低其实和地区的平均工资有一定关系。电力行业职工退休金一般比本地区其它行业职工的退休金要高一些,因为电力是国家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重中之重,而且电力行业的经济效益一直比较好,所以退休金能高一些,但也不一样,也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有关系。
H. 一般退休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具体金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未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已满十年未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付至死亡时止。第二十七条 合于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养老规定的工人职员,因企业需要留其继续工作者, 除工资照发外,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已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五;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第二十八条 领取在职养老补助费的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其在职养老补助费,不应计算在本人工资之内。第二十九条 工人职员如曾从事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低温工作场所或华氏一网络以上高温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前后合计达十年,或直接从事铅、汞、砒、磷、酸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的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时间,前后合计达八年,现虽未从事上述各项工作,仍得按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的规定,享受退职养老待遇。第三十条 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实行劳动保险后,由于年老力衰调动工作,其工资降低至该企业的平均工资以下者,在退职养老时,其退职养老补助费,应按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