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10月退休,青岛地区2020年涨工资,21年工龄,能涨多少
根据经验,2019年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在2020年可调整,是从1月补发的。
2. 青岛市2020年3月份退休的人7月份能补发工资差额吗
这个肯定以后能够补发的,但是七月份能不能发下来还不知道
3. 2020年2月退休,青岛下半年能补多少工资
要根据交的社保数
4. 我的工资8000,根据2018年青岛市养老金调整办法,该调多少
如果是指退休金调整,就看以下规定,自己计算:
山东退休金调整办法已公布:
具体调整办法为,按照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
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目前,山东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5. 青岛市2020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怎么涨法
2020年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时候是根据自己的基数,然后再根据视频来进行涨工资。
6.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领取多少个月的抚恤金工资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与民政局无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青岛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号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二、职工因工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
(一)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60元、58元、55元。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6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条 规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凡是孤独一人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10元。
四、上述费用,已纳入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六、非国有企业,凡是执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均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 总 工 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详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这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7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下次调整待遇为止。本次调整待遇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地 区
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区、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460
7. 青岛的退休金什么时候涨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为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市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之后,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惠及全市81.27万企业退休人员、10万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如何调整?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今年1-7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月底前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中。
具体办法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1.7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照顾。具体是: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
8. 青岛退休工资现1803元今年能长多少
青岛退休工资现1803元,今年能涨1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