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东养老金调整细则具体方案
山东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zO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⒛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② 山东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山东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山东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
基本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
③ 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今年山东省地区养老金的具体调整细则。
我们通过山东省地区的具体调整细则发现,山东省地区,对于特定年龄阶段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一个特色的定额调整,那么主要是针对于去年2021年,年满70周岁,75岁和80周岁,这三个年龄阶段的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一个倾斜的定向调整。而且在调整过程中区分了,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明显对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讲,调整水平远大于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这也是山东省地区独具特色的调整方式。在全国来看都是属唯一的。
④ 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⑤ 山东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山东省近日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山东还对“1949前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等单独制定了养老金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退休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202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方法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此外,此次调整养老金还采取了适当倾斜的方法,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三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⑥ 山东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法律分析】: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⑦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体人员与本人年限挂钩调整。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费年限含视同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加的年限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各务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道循接平面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80周岁以上的退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入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位退人员毎人月分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三条 调整办法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