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影响退休吗
学籍档案丢了、对朋友没有影响、社保只认个人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法律分析:档案丢失也可以办理退休,但对领取养老保险金额有一定的影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基本要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档案对这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退休年龄方面,如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缴费年限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根据档案记载确定的。没有档案材料,就缺少证据材料,相当于提前几年退休,难免会影响退休后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❸ 档案丢失,影响退休吗
对办理退休没有影响,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
一、如果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1997年)参工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制度生效前的工作年限应视同为缴费年限,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人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工作年限。如果档案材料遗失,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开具证明、办理退休:
1、退休人员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并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
2、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
二、如果无法通过以上方法办理退休,如找不到录取通知书存根或者职工花名册,那就只有用一些补救的方法了:
1、由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
3、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
(3)学籍档案丢失退休没工资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❹ 大学档案丢了影响今后的保险退休吗
大学档案丢失不影响当事人的退休审批手续办理
大学的学籍档案并不影响你今后的退休手续的办理,当前,退休时的档案审查程序主要是审查当事人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职工登记表、审批表等,如有)、岗位(涉及到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时用)等,并不涉及到当事人的学籍、学历。
❺ 档案丢了影响退休吗 档案丢了怎么办退休
对办理退休没有影响,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
一、如果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1997年)参工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制度生效前的工作年限应视同为缴费年限,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人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工作年限。如果档案材料遗失,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开具证明、办理退休:
1、退休人员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并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
2、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
二、如果无法通过以上方法办理退休,如找不到录取通知书存根或者职工花名册,那就只有用一些补救的方法了:
1、由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
3、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
(5)学籍档案丢失退休没工资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❻ 办理退休后才发现档案缺失了,降低了退休待遇怎么办
一般来说只差四年的工龄退休金不可能多800元左右。因为视同工龄,同时要计算基内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容,所以待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可以多拿8%到9.6%左右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多数地方是四五百元,甚至三四百元。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用人单位的证明是不管用的。其实,随着我们时代的变革,很多老的国有企业都破产倒闭,所以也出不了证明材料。即使普通的公章证明,也很有造假的可能。所以社保部门审核要审核档案原始材料。一般来说,像八几年的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表或者劳动部门用批准的用工审批表,还有工资调级表、原始会计凭证等等材料,这才是有效的证明。
所以丢失档案后再找档案材料也是非常麻烦,对自己的档案一定要慎重保管,毕竟关系到我们的退休待遇,希望大家注意。
❼ 档案丢失对退休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退休,但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档案对这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退休年龄方面,如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在缴费年限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根据档案记载确定的。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如果档案丢失,参保人员应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❽ 工作20多年了,单位把学籍档案弄丢了,现在也补不了,对以后退休有什么影响
对于你将来退休没有任何影响,退休不看这东西。
❾ 档案丢失 退休有影响吗
对办理退休没有影响,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
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只要改职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达到15年以上,即可办理退休。
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
拓展资料: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❿ 档案丢了影响退休吗 档案丢了会有什么影响
没有视来同缴费年限以及不是特源殊工种的,不影响退休;反之,影响退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有记载,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或者不属于特殊工种需要确认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
如果职工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知青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不找到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不予计算,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金。
如果职工属于特殊工种,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需要档案资料确认特殊工种年限。
国务院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 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