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如再聘用需要做什么手续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存在争议,各地规定不一,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协议;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认定方面,较为统一,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认定为劳动关系:下列法条仅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㈡ 达到退休年龄再就业,用工关系性质应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而退休只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法律并未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故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这一条文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则属于劳动关系。
㈢ 已经退休年龄的人还能继续被雇佣吗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确需继续留用的,企业应与留专用人员双方签属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相关事项,并书面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留用期间,企业和个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留用期满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基本养老金。
㈣ 我到了退休年龄已缴纳社保24年,单位继续聘用我,后续社保费原单位会替我缴纳吗
到了退休年龄,如果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后续聘用单位必须为你缴纳社保,直到正常办理退休为止。
㈤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内享受基本容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从这些法定标准来看,即使有合法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也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所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终止劳动关系,自然就不再承认与用人单位再订立劳动合同,即再建立劳动关系了。
但是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和执行目前存在一定争议,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有些执法者和有些司法者会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一些特殊的认定和裁判。
但普遍的观点还是认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建立发挥余热的不受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务关系。
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违法吗应向哪个部门检举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雇佣退休以后的员工。
㈦ 关于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就业问题
1,如抄果签了劳动合同,到退休袭年龄就要办之办退休手续。医保缴纳满20年,退休后就不用再缴费可以继续报销
2,到50岁的时候劳动合同终止是因为到达退休年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办了退休手续之后可以再签劳务合同
3,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身份是以档案做界定的。如果已经过50周岁,最好是聘用已经办过退休手续的。
4,最好是用有退休手续的,把退休证复印留单位备案。签劳务合同,同时最好缴纳一个工伤保险,避免工作期间出意外
㈧ 单位正在搞聘用上岗,只有两个月就要到达退休年龄退休的职工,还需要再参加单位的应聘吗
如果单位是全员聘用上岗,那么你需要参加应聘,毕竟你还没有退休啊。但一般单位对即将要退休人员都会另外安排的,而且即使没有应聘上岗位,也不会影响你的正常退休的。
㈨ 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存在争议,各地规定不一,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协议;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认定方面,较为统一,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认定为劳动关系:下列法条仅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