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推出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怎样的该制度有什么特点和优势
国家推出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和优势:
3、当然农民增加保险的意愿可能会比自由职业工人低一些,但是这并不影响,因为农民本身手头的基金并不多,只要是自愿的原则,能够满足日常的花销而已。农民的收入低,因此能够用于保险的现金就很少,但是国家鼓励农民参加保险,而且以给予农民一定的实际补贴。
2. 国务院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了,该制度有哪些特点
国务院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了,该制度不仅限定了参加的人群,同时该制度只支持一人一账户,最后该制度还支持多元化的领取方式。
特点一:该制度限定了参加养老金制度的人群
对于参加了养老金制度的老年人,该老年人指要到达了养老金领取年龄,那么可以通过按月、按年或者一次性提取的方式提取养老金。而且该养老金的权益只归老年人自己所有,其他人不得对老人的账户有所染指。从刚才已经提到过的一人一账户规定来看,这种提取的严格性是值得夸赞的,而且提取养老金的多样性更值得夸赞,毕竟这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这一笔钱还可以给不少老人江湖救急。
3. 社会保险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养老保险制度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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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退休金的基本特点
美国退休金计划
事实上所有私人退休金计划都符合联邦政府规定的可以得到优惠税收待遇的项目的要求。有利税率表现于三个方面:1.在一定限度内,公司的退休金支出是可减免课税的;2.退休金基金的投资收入是免税的;3.不在雇员挣得退休津贴时收税,只在退休津贴发放到退休工人手中时才收税。为了保证这些有利税率的实施,退休金计划收益不可以向高收入的职员倾斜;人们必须通过有组织的基金来履行退休金计划的支付义务。(关于这点以及其他一些由来已久的特点的更多细节参见McGill和Grubbs)收益由退休金计划设立的公式来计算。有两种基本的退休金计划种类,指定缴纳型和指定收益型。
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
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规定了公司每年要向退休金基金缴纳的数额。基金会分配给各个雇员,这很像银行存款账目或是共有基金股份。雇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通常将一次得到积累起来的全部的钱,或者他也可以用这些钱来购买退休年金。据个例子说,假设一个指定支付型退休金计划规定每年一个雇员工资的5%必须缴纳到退休金基金中。假设一个雇员30岁开始工作,60岁退休,每年挣50000美元。那么,公司每年要缴纳的金额应该是2500美元(50000美元的5%)。如果退休金基金的年收益是每年8%,在他退休时,这个雇员将在退休金基金中拥有283208美元。这些钱可以购买一个二十年的每年支付28845美元的退休年金。
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
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规定了退休雇员每月收到的金额而不是雇主每年需要向基金缴纳的金额。通常,收益是用工作年数和所占工资比重来描述的。比如说,退休金计划会规定雇员每年必须得到的金额是,他工作的最后5年的平均工资的1.5%,乘以他工作的年数得到的数额。如果一个雇员30岁开始工作,60岁退休,并且在他工作的最后5年中的平均工资是50000美元。他每年应该得到的退休金就是22500美元。这名雇员的公司必须支付这笔事先约定的金额,可以每年从退休金基金拿出这部分钱,也可以为雇员向保险公司购买这笔年金。由于这些退休金的花费是可以减免课税的,公司需要设立一个“基金精算计划” 来积累足够的金额支付约定的收益。基金精算计划把相关的计划条款、雇员特性和基金数额大小的信息以及对未来的利润、工资、职工流动率、死亡率、伤残率的预期集中起来。综合考虑这些信息和预期,精算师将评估出公司未来的退休金支付义务以及每年能履行那些支付义务的支付计划。不同的利润率和工资的预期,会在每年的支付量上造成很大的不同。一条经验性的判断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期的利润率提高1%,退休金债务会减少15%。类似地,对于给定的某个年份,不同的精算方法计算出的需要支付的数额也会有很大的不同,即使两种算法在支付计划特性以及精算预期的判断上保持一致。比如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87号声明为财务状况的披露规定了一种特定的精算方法,当这种算法首次于1986年得到应用时,Firestone公司的退休金支出提高了900万美元,但是Goodyear公司的退休金支出却减少了4000万美元。在联邦法律、会计学标准的规定下,预期估计和筹资方法的浮动范围都已经减小了。
退休金计划的终止
退休金计划是可以终止的。在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中,参加退休金计划的雇员只要从基金公司转向保险公司并且停止向基金缴费就可以了。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的终止则相对复杂和有争议一些,因为退休金基金中的资产并不完全等同于约定收益当下的价值。如果基金的资产超过了约定的收益,超过的部分将返还给雇主。如果一个公司经营不善,它的退休金基金中的资产不能承担支付义务,短缺的部分将部分地由退休金收益保障公司(PBGC)来担负。退休金收益保障公司是联邦政府根据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条例(ERISA)而建立的一个公司。
经济问题
大量关于退休金政策的文献中一个基本前提是,在美国,退休金收益并不是免费的:它们是用来代替现时的工资而支付给雇员的。经济学家发现,边际税率越高,退休金占雇员工资的比重就很有可能越大。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退休金是一种避税的好方法。另外,一个人的收入越高,他的退休金收益占他现时收入的比重也越高。比如说,一个人的收入翻了一番,退休金占他收入的比重,从8%增长到12%。大约75%的工人都参加了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大多数拥有工会的大型公司都会参加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平均而言的覆盖面比较小,但是数量上却更为巨大(退休金计划中的大约75%都是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从过去一段时间到现在正在快速发展,这很有可能是因为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得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在操作上花销更大,对于小型公司尤其如此。公司该如何抉择投资多少钱到退休金基金中以及应该把这些资金投资到什么地方呢?对于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来说,前半个问题很容易回答:雇主每年必须缴纳约定的金额(比如说,工资的5%),而且没有别的出资决策要做出了。所以,剩下的唯一的问题就就是如何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最佳证券投资理论认为,各种股票、债券、短期国库券的多变的组合将使雇员受益最大。投资组合中的相对比重将依据雇员的对风险的偏好来决定:雇员愿意承担越大的风险,股票所占的比重就越高。由于各人对风险的看法不同,并且当参与退休金计划的雇员年龄增大时,指定缴纳型退休金计划通常允许参与人自主决定他的资金在各种共有基金中的分配比例。对于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而言,之前提到的问题的两个方面都要复杂多了。在实际中,大多数退休金计划刚刚好“完全筹集”(资产等于雇员已经挣得的收益的折现值),这些退休金基金是平均分配给股票和债券的。经济学家们并不能确定为什么会是这样子。他们想出了两个可能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是,经济学家假定公司拥有退休金基金。如果是这样,公司将要选择净折现值最高的投资组合。这会导致截然相反的两种方案:筹资不足并购买风险资产,或者超额筹资并购买高级债券。第1种方案有什么道理呢?在联邦法律的规定下,一个公司要终止退休金计划,只能在退休金基金多于收益增长的情况下,或者这家公司破产了。如果一家公司破产了,PBGC将履行公司没有完成的支付义务。公司向PBGC支付的保险费里并不包括退休金基金投资风险的费用。
因此,政府的保险计划给了公司这样的激励,即只以预期最少的需要量储备退休金基金,尽可能地用退休津贴来代替雇员的现时工资,然后把这些资金都投资到风险资产上,比如股票和后保债券。如果这些投资盈利了,公司就从这当中赚到了钱。如果投资失败了,政府和雇员将承担损失。注意这和联邦存款保险的相似之处:都激励人们去投资风险相当大的资产因为政府(事实上是纳税人)将承担损失。再来看看第2种方案——超额筹资并购买债券。这种方案有道理是因为它减少了股票持有人要支付的税款。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把他们投资组合中的高税率资产转换成可免税的退休金基金就可以达到减免税收的目的。这种方案要起作用,需要股票持有人拥有退休金基金并在之后提取它们。更重要的是,股票持有人可以以公司的账户发行债券(这样公司利得税率可以减免)或者把收入投资到退休金基金拥有的债券中来增加财富。超额筹资方案在持续的投资计划上效果最好,因为一旦计划终止,恢复的额外的退休金基金资产在交付给公司的过程中将被扣去一大笔特许权税,税率依据具体情况,从20%到50%不等。因为一个方案会导致向股票和后保债券的投资,另一种方案导致向低风险债券的投资,公司应该会采取这两种方案混合的方案。这可以解释上述的大约对半开的退休金计划的投资方式。另外,这种对半开的方式也反映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者的“风险厌恶”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为了满足ERISA提出的“审慎行为人”的投资要求。第二种关于投资分配的解释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雇员,和雇主一样,由于可以参与退休金基金的使用,暗中拥有着退休金基金。怎么回事呢?尽管总退休金基金收益是通过收益公式来分配的,但是,总收益也由基金的使用情况决定。
在这样的情况下,平衡的投资方式很好的保证了雇员的总收益,因为雇员们分担了基金好的和不好的使用结果。为什么公司会允许雇员拥有退休金基金呢?一个理由是,对于那些受薪雇员,这是一种信号,告诉雇员们为公司长期服务对他们自己来说才是安全的;对于工会雇员,公司会担忧工会坚持高工资的要求最终会把公司逼入破产境地,公司希望它的雇员对公司的长期生存有更强的意愿。如果他们的退休金筹集不足,雇员们就会产生这样的意愿,因为他们只有公司存在下去,他们才能拿回全部的收益。这种激励在超额筹资的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和指定缴纳性退休金计划(此时,退休金计划必须是完全筹集的)下相对弱一些。这解释了为什么工会计划几乎排他地占有了指定收益型退休金计划的各种品种,而且,在ERISA之前,工会的筹资比非公会少百分之三十。
5.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特点
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在过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不具备解决国民养老问题的整体方案。首先,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其次,现行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势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的考验;第三,现行方案的覆盖面还不够宽,面向农村人口(特别是非农业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启动。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正在处于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转向为全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初期,但类似于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尚未出现,表现在国家相关政府机构的行动缺乏统一法规协调,全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还未得到全面统筹考虑,养老保障的各个部分还需要进一步整合。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进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暂时解决了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问题;第二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构建(1993?2000),试图解决代际间的公平问题;第三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2000年以后),初步确立了多支柱养老体系。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被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促进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的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的共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政府在进行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城镇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劳动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第二支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企业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文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一个层次。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自愿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运行。国城镇养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行为,通常不列在社会养老保险计算范围内。以上三个支柱在理论上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要研究和解决中国当前养老保险体制变革中存在的问题,应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视野,从中国和世界养老制度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其发展的时代特点和重要历史使命:首先,现行制度应尽快调整代际公平性问题。目前基本养老金由于存在虚账、非公企业抵制、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基本养老保障的作用,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堪忧。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根据2003年初国务院在相关会议上的精神,这一试点将在多个省份推开,个别省份将沿用辽宁省试点方式。而辽宁省试点方式能够取得一定成功的关键点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资金,注入到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做实第一支柱,为发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础。国务院要求沿海发达省份则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但实际上,这一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没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些研究指出,目前国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已经高达1万亿至3万亿元。同时,社会保险覆盖面过于狭窄,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到劳动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类公共养老金计划覆盖的平均水平约为30%。另外,从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项目来看,中国一些地区缴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缴费水平(当然,这没有计入非工资性收入)。较高的缴费率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这导致很多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而为了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进一步提高缴费率,于是有更多的企业选择逃避缴费。因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央政府重要的总调节基金,将在未来发挥重大作用。现在,其运作的重要环节都已经确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规范(如资金来源、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投资方式、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风险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应进一步多渠道尽快充实基金资产。其次,现行制度还应尽快调整代内公平性问题。企业年金作为非强制性的养老保险,设计、利用更多的税收政策鼓励各种类型的投资计划,如采用抵税、缓税和免税的优惠方法等,可以促进其发展,提高其替代率,减轻基本养老部分的财政压力。从目前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仍采用较单一的社会保障体制。长期融资不足,积累不平衡,投资回报低,支付困难,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等都对这种体制带来很大挑战。美国养老保险体制是社会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资、储蓄积累两种形式的结合,但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历任政府在此问题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实施。但中心点基本一致:除保留现有的强制性养老保障体系外,还应大力发展建立自愿性的各类退休或退休补充体系,进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层面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有些国家企业年金计划达到较高的覆盖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当然也要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避免雇主或雇员借此逃避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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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及特点是什么
一、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
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类型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
传统型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7. 国家即将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该制度有什么特点和优势
2022年的4月21日,国家也是正式公布了个人养老金制度,其实此次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本身就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企业年金制度的一个补充,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是比较明显的,主要如下:
个人养老金需要等老了以后才能够去使用的,而且个人养老金账户本身也是实行的封闭运营,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提前去支取这笔费用的。所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特点就是不能随意的挪用,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其实是有强制储存的作用的。
若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那么便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参加人每年缴纳的个人养老金上限是12,000元,当然以后相关的部门也会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