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台湾的养老金多少
台湾地区养老保障体系简介
目前岛内养老保障体系主要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台当局举办的保险或津贴,如劳保老年给付、老农及敬老津贴、“国民年金”等;第二支柱是雇主为劳工举办的企业退休金:第三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等。但由于台湾地区是一个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的社会。台“经建会”资料显示,2005年台湾65岁以上老龄人口为 216万人,占总人口的9.54jI;预计2010年将达到24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将提高至10.44%;到203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551万人,其比例将攀升至23.56%;而到2050年,这两个数字将分别达到701万人和35.31%。这种状况对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迫切要求。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台当局举办的养老保障制度可以分为养老保险性质的军人、公务员、教师和劳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社会福利性质的农民福利生活津贴、敬老福利生活津贴等。
一是军人、公务员、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民进党上台前,国民党当局比较重视军人、公务员、教师的社会保障,较早建立了相应的保险法规与制度,并一直运营至今,这三种社会保险的退休金均由台当局承担最终支付责任。
公务员老年保险的主要依据是1958年颁布的“公务员保险法”,按规定,任职5年以上、年满60岁者或任职超过20年者,可自愿办理退休,其退休金由台当局与公务人员共同拨缴费用建立的退休抚恤基金支付。除养老金外,公务员还享有死亡抚恤金和老年医疗保障。
就教职人员老年保险来说,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工有所不同,其相关法规包括“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私立学校教职员保险条例”等。教职人员的退休条件与公务员基本相同,任职5年未满15年者一次性给予退休金,任职15年以上者,可分期领取养老金,计算方式与公务员一致。退休金由学校所属的各级行政部门支付,而私立学校的教职员工,则比照公务员保险法办理。同时,除养老金外,教职员工还享有死亡抚恤金。
军人老年保险主要为退伍金与抚恤金,其制度始于1950年,后于1970年修订使用至今。按规定,士官与士兵的保险费由台当局全额负担,军官保险费由台当局负担50%至70%,其余自付。退休时,根据保险年限领取保险费,保险年限越长,领取的保险费越多。
二是劳工保险制度
台湾的劳工保险制度开办时间较晚,1984年7月30日“劳动基准法”的颁布标志此一制度的实施。按照“劳动基准法”规定,工作15年,年满55岁或者工作25岁以上者,可以自愿退休;年满60岁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必须强制退休,并在退休时,一次性发放退休金。
由于该制度在设计上存有很多问题,其具体执行情况很不理想。作为一种全部由企业负担的、给付确定型的企业养老金制度,未能按照完全积累制运行,缺乏必要的精算和监控,导致企业退休准备金提取不足,影响退休金的发放保证;同时,该制度没有设计必要的携带和转移机制,职工需要在同一家企业工作15年以上并年满 55岁或工作25年以上才能得到退休金,而岛内中小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仅有13年,人才流动也较为频繁,导致只有少量职工才能享受到劳工退休金。根据“内政部”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有超过75%以上的劳工无法符合“劳基法”规定的退休条件并领取劳工退休金,使得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实际的效用。
三是福利津贴影国民年金制度
台湾的各种福利津贴主要针对不能获得退休金者和中低收入者发放。老年农民可获得每月3000元(新台币,下同)的“老年农民福利津贴”,并分别于2000 年、2006年和2007年提高到4000元、5000元和6000元。老农、退休军公教人员以外的老人每人每月可得到3000元的“敬老福利生活津贴" (2004年起提高为4000元)。此外,台当局还发放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服役时间超过l0年荣民也领有荣民津贴。
尽管已经设置了上述种种福利津贴,但仍有不少台湾民众完全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障金,其中包括280万家庭妇女。此外,这些津贴的发放缺少制度基础,往往沦为岛内选举拉票的手段。为此,主要面向军、公、教、劳以外人员的“国民年金”制度浮出水面,自1993年规划开始,历经波折,“国民年金法”于2007年 7月通过“立法院“‘三读”,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民年金”采取社会保险的形式,凡年满25岁、未满65岁,未参加军公教、劳保等社会保险者应加入保险,每人每月缴674元。只要缴满40年,估计每月可领6986元,一直领到死亡为止,预计将有335万人可纳入该保障体系。通过“国民年金”的实施,台湾原有的各项福利津贴将在不影响既有利益的前提下整合进来,形成军、工、教退休金和“国民年金”共同组成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
企业年金制度
鉴于原劳工保险制度的种种弊端,自20世纪90年代始,台当局在社会压力下进行改革,其间几经波折,至2005年7月1日方才颁布新的劳工退休制度政策,并与旧制并行。经过改良,该制度已经转变为一种企业年金制度,成为将来台湾地区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工退休金条例”,新劳工退休金制度与旧制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可采用缴费确定制,为员工设立个人账户,以个人帐户的积累值确定其退休金水平。此外,也可使用年金保险制(为200人以上企业);
二是携带和转移性较好,工作年限计算不以同一家企业为限;
三是在领取方式上,除一次性领取外,可以采取类似转换年金保险的方式,依据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每月领取退休金水平,同时也可以按照年金保险制的方式约定退休金水平;
四是资金来源上,企业缴费不得低于员工工资的6%,员工可以在6%的范围内决定是否缴费,并享受税收优惠。
与旧制相比,新劳工退休金制度引入了缴费确定制的模式和个人账户,可以使准备金是否充足的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并可以转移,使其基本成为“可以享受得到的退休金”。但是,新退休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缺乏有效的投资手段,只能存放在银行,资金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增值;运营上未能有效引入商业机构,而由“劳保局”一手包办,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考验;企业和个人各6%的缴费率偏低,达不到预期的替代率水平。因此,新劳工退休金制度如果要得到快速的发展,真正成为第二支柱的中坚力量,还需进一步改良。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是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具有发达的商业保险市场,很多人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实现个人养老保障的积累。据统计,2003年,台湾人寿保险业总保费收入l 1326亿元,其中个人年金保险保费收入736亿元,占6.5%。此外,个人寿险保费收入8647亿元,占76.35%,其中包含生存给付的生存险和生死合险占71%,保费收入为6135亿元。
如果在退休后按生死合险中生存给付占50%计算,当年保费收入的33%左右,即3800亿元的保费可能会在被保险人退休后进行支付。与之相比,台当局2003年社会福利总支出才3451亿元,台湾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总体来说,台湾由于企业年金制度的长期缺失以及台当局劳工保险制度的缺陷,通过发达的商业保险市场,个人养老保险撑起了台湾养老保障体系的“半边天”,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居民养老保障的实际需求。但是,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应均衡发展,过多依赖商业养老保险所带来的中低收入者养老保障不足和再分配功能的弱化;以及非强制性的商业养老可能带来养老保障不足的潜在风险都是台当局未来将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❷ 台湾 劳保局 工龄2o年退休金约可拿多少局
要看当事人的工资而定.
现在台湾的劳工在65岁退休之後可以按月领"劳保年金",
公式是专: 年资 X 平均月薪 X 1.55% = 每月属可领金额
假设投保薪资是3万元新台币
那麼每个月可领金额就是: 20 X 30000 X 1.55% = 9,300元
❸ 台湾劳保局工作20年大约可以拿多少退休金
视当事人的工资而定,现在台湾的劳工在65岁退休之後可以按月领"劳保年金",公式是: 年资 X 平均月薪 X 1.55% = 每月可领金额。
❹ 台湾公务员与老百姓退休待遇
台湾的养老金制度也就是“年金制度”,各行各业标准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为私人老板工作的普通劳工;二是军公教人员,即军人、公务员、公立学校教师;三是农民和渔民。普通劳工退休时可以领取来源于社会保险的劳保金和由雇主支付退休金,加起来大约达到在职工资的70%。渔农民只要年满65岁,即可领取每月7000新台币的老农津贴。而军公教人员退休金计算相对复杂,一般来说任职超过30年,每月领取的退休金可达在职工资的80%至90%。同时,军公教退休金存银行可享受18%的补贴利息,俗称“18趴”。
乍一看,这样的年金制度还算靠谱,可获得的养老“本钱”也不少,但把这些钱分摊到20年左右的晚年生活,除去日常必需花销,还要应付看病就医、通货膨胀、紧急开支等问题,大家对于轻轻松松退休就没有什么信心了。
再者,台湾民众的年金按行业分类多达十余种,各行各业退休待遇差别巨大,导致社会不公加剧。有报道指出,军公教年金几乎是农民年金的近10倍,因此年金改革也是岛内近年来的热点话题。只是,原本民众纷纷赞同的改革,在台当局的政治操弄下变了味。被削减了“18趴”福利的军公教群体背负“坐享其成、贪得无厌”的污名,多次进行游行、绝食抗议,然而其他行业群体的年金依然没什么起色。岛内资深政论家唐荒曾撰文指出,有些已退休的军公教人员被削减年金后每月仅剩3万余新台币,基本生活都困难,并批评当局猛砍退休金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台湾省的经济状况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要说公务员的薪资和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实我们下意识的都会以为台湾省整体比较贫穷,因此公务员待遇也就比较差,这是错误的。所以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台湾省的经济状况。
由于祖国母亲长期对台湾省的照顾和扶持,台湾省的整体状况其实还挺好的,甚至像是台北这些省市的GDP比北上广深还要高。
根据台湾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国务院发表的数据,台湾GDP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2020年台湾人均GDP约为2.84万美元、19.58万元人民币,台湾人均GDP约为全国人均的2.8倍。2020年全国人均GDP最高的省(市)是北京,为16.76万元,比台湾低了2.82万元总结:不过,退休人员再就业仍存在一定难度。据台媒报道,中高龄长者二度就业时,主要受限于年龄、学历、新事物学习能力等因素,能找到的工作大多偏向劳力或低技术型,真正去大企业或从事稳定正职的很少。
法律依据::《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第5条工人合於左列情事之一者,应准其自愿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满五十五岁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第6条工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应命令退休:
一、年满六十岁者。
二、精神障碍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职务者。前项所称精神障碍或身体残废之工人,以劳工保险第一等级至第六等级之残障为标准。
第7条工人退休年龄之认定,以户籍记载为准。
❺ 在台湾持长期居证每个月可以领多少退休金
回复如下:
台湾省是高福利社会,其医疗、养老、教育制度较为完善。在养老金方面,台湾分为两种,一种是劳工退休金,普通的劳工退休后,每个月约可以领取到15000元新台币。另外一种是老农津贴,每个月约6000新台币左右。目前岛内养老保障体系主要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台当局举办的保险或津贴,如劳保老年给付、老农及敬老津贴、“国民年金”等;第二支柱是雇主为劳工举办的企业退休金:第三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等。
❻ 台湾退休年龄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台湾规定普通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5岁而军队和公务员为85制(工龄+年龄),教师则为75制。
法律依据:《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第5条 工人合於左列情事之一者,应准其自愿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满五十五岁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第6条 工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应命令退休:一、年满六十岁者。二、精神障碍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职务者。前项所称精神障碍或身体残废之工人,以劳工保险第一等级至第六等级之残障为标准。第7条 工人退休年龄之认定,以户籍记载为准。
❼ 台湾劳保金多少岁可以领
<strong>台湾劳保金62岁才可领全额</strong>
据台湾媒体报道,劳保老年年金请领年龄将自明年起往后延1岁。今(2017)年是满60岁即可请领劳保老年年金的最后一年,从明年起必须满61岁才可以请领。劳保局普通事故组副组长黄锦仪5日表示,在过渡期间影响约100万人。黄锦仪表示,根据2009年所订劳工保险条例之规定,2009年时,请领劳保年金年龄为60岁,但第10年起提高1岁,因此将自2019年起延至满61岁才能开始请领,之后每两年延1岁,意即2021年需满62岁,2023年需满63岁,直到65岁为止。因此在此过渡期间,也就是1958年次至1961年次间的劳工,粗估约100万人。黄锦仪举例,1958年次的民众在61岁才能退休;1959年次的民众是62岁;1960年次的民众是63岁;1961年次的民众是64岁;1962年次及以后的民众都是65岁。另外,黄锦仪说,条列同时订定若想延后或提早退休请领的机制,每年得增减4%年金,最多增减20%。意即若原订满65岁时退休,64岁即申请退休时所领年金将扣去满额的4%,最早可提早5年申请,将扣20%;反之,若延后退休,每年可增加4%,最多20%。根据劳保局所提供的资料,退休年龄延后是国际趋势,且民众年金请领年龄也是65岁,“年金是养老用,65岁以上才算老”,但如直接延后冲击太大,所以采渐进措施;截至3月止,请领劳保年金人数已达93万余人,劳工选择按月领年金比率也从初期的66%,到现在达八成以上。
❽ 台湾农民的退休金是多少
【台湾农民退休金您知道多少吗?】
在台湾农民的退休金又分两种,一种是老农津贴,另一种就是退休金。
例如你45岁开始交农保满20年,农民只需月缴保费93台币,折合人民币22块,满65岁每月可以领到5500人民币,如果30岁开始交农保35年,满65岁每个月可以领到8500人民币,这就是台湾省的农民退休金。
台湾劳工退休金制度,是台湾的劳工退休金制度。
台湾劳工退休金制度
由于原本的制度存在许多弊端,在2005年又施行了劳工退休金条例,称之为劳退新制,而原先之制度则称之为劳退旧制,两种制度同时并存。另外劳工保险也有类似退休金制度的年金制度,劳保年金与劳工退休金制度可并存而不会有冲突。
以上就是关于台湾养老金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