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
冀劳社办[2005]14号
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请示》(衡劳社办[2004]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在工人岗位因企业破产或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失业期间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的,本人可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在干部岗位因企业破产或改制解除劳动关系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的,本人可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干部岗位或工人岗位按照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与企业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记载认定。
二、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性人员,年龄须达到55周岁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三、企业女职工按以上规定办理退休时,其缴费年限计算到申报退休时止。基础养老金和本人指
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申报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和计算基数。基本养老金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给。
四、上述人员按工人年龄退休后,在填报退休审批表时,“职务或工种”一栏,其职务一律改为工人填报。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2018年河北省国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才能出台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专养老属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Ⅲ 河北省事业单位女工人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7年,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一、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1、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要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要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2、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根据所聘岗位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职员等级、工人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下同)确定;二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及单位收入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用于个人分配部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活分配;三是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执行。
3、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由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受聘人员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由单位记载,并按国家工资政策相应调整,作为职工调动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计发退休(退职)费的依据。
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待遇
1、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
2、由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对首次聘用时任原职务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由较低等级岗位受聘到较高等级岗位的人员,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3、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未聘人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的待遇
1、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未聘人员的待遇,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未聘期间按适当比例逐步递减,最低不低于未聘人员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经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缓签合同人员,在治疗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病假期间生活待遇。
四、解除聘用合同人员的待遇
1、聘用单位依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时,以其上年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被解聘人员上年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人同期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与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的,按被解聘人员同期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与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计算。
被解聘人员上年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当地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聘用单位所在地同期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含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被重新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被解聘人员解聘前的工龄与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受聘人员因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依法服兵役及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而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解聘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受聘人员的退休(退职)待遇
1、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退职)费以本人退休(退职)时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与活的部分两项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发;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按当地的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且保留原国家规定工资待遇的,应按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Ⅳ 最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该文第三条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4)河北省退休年龄新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Ⅳ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50河北省。是否和工人企业退休一样
只要你是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就是50岁,无论你是单位缴费或个人缴费。
Ⅵ 河北省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70岁年龄怎么算
退休金70以前没有什么变化的和原来一样都八十涨一百。
Ⅶ 北京交了8年的五险一金,但是今年到达退休年龄。我的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我是河北省的
唯一的只有转移回户口所在地,因为仅有八年缴费年限你是退不了休的,退休的最低门槛15年。剩余7年,你只有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
Ⅷ 河北省保定市民没有到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办理两次社保补贴吗
应该办理社保补贴就可以办理一次,不能办理两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