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殊工种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想来小伙伴们对特殊工种的领域、职位、期限、男孩和女孩退休年纪已经拥有基础的掌握,对于此事,我便无须再反复啦。或是那句俗话,从业特殊工种的员工,假如想提早5年退休,一是从业特殊工种的期限要符合规定;二是交纳养老金满15年以上。假如之前做的是特殊工种,如今不愿提早五年退休,这就必须征求用人单位的允许。由于我们都知道,每申请办理完一个退休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便会缓解一份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压力,员工退休后,养老保险金便会列入社会统筹,企业也会甩开一个负担,无论对员工和企业全是共赢的事儿。
大家国家规定,男达到60岁,女职工达到50岁,女干部达到55岁,可以退休,这个是没问题的退休年纪。大家我国与此同时要求,从业特殊工种的员工,例如矿井、高处、持续高温、繁杂体力活或其它危害身心健康的工作中,男达到55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一定要留意,这并不是提早退休,这就是特殊工种的法律规定退休年纪。退休是早晚的,但不愿意早退休5年,肯定是和合法权益相关,退休所牵涉到的最高的利便是养老保险金。早退休和正常的退休,关键便是养老保险金差别大,由于多工作中五年,代表着就需要多交纳五年,那麼退休后,必然领的就多。特殊工种退休,除开年纪外,也有一些特别要求,例如你所担任的特殊工种在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文件目录中,例如你从业特殊工种做到要求的期限,例如你总计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最少缴费年限。
Ⅱ 特殊工种多少年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分析:国务院规定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什么是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分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第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Ⅳ 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您好,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Ⅳ 特殊工种满多少年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分析: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特殊工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要经过审核。以特殊工种原始档案审核为主。例如:确认雇佣等级表、调薪提升表、工作类型变更表、劳动保险卡、体检表、工资单、车间或班组名册、履历表、员工登记表、工作证、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从事特定类型工作的原始材料。
法律依据:《关于病残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1)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连续服务满10年以上;
(2)55岁以上男性和45岁以上女性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等危害健康的工作,尤其是体力劳动;
(3)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工作至少10年以上,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合格的,可以退休。
Ⅶ 什么是提前退休特殊工种退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需合乎男达到55岁,女干部达到50岁,女职工达到45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业工种在国家独特工种文件目录标准内并超过要求期限,有毒有危害满8年以上(含8年)、持续高温矿井满9年以上(含9年)、高处尤其繁杂满10年以上(含10年)。
从业独特工种的期限:务必是从业高处和尤其繁杂体力活工作中总计满10年;从业矿井、高温工作总计满9年;从业别的有危害身心健康工作中总计满8年。此外,员工从业好几个独特工种的,可将其从业独特工种的具体工作年限求和测算,可是在决策退休条件时要依据这好多个独特工种规定从业工作年限最多的一种来明确。
Ⅷ 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2021年
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法律规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现行审批特殊工种退休按照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特殊工种实用名录》标准执行的,分行业分工种,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有明确的要求。如果所在行业的工种被国家列入特殊工种目录,且职工本人档案中有真实记载,就可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