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8年工龄2021年在黑龙江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
这个要看在职的时候交纳的社保基数是多少,账户里面有多少钱才知道能领多少退休金了。
黑龙江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定额调整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标准是40元,同比减少了5元。
② 2021年黑龙江省退休涨工资细则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40元;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2020增加0.79%,2019是0.76%;
(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纳满15年之后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
3、倾斜调整:
(1)高龄调整:面相于70-79岁老人、80岁以上老人,分别再增加30元、40元;
(2)其他: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军转干部倾斜、特殊倾斜也有一定相对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2021黑龙江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一、黑龙江2021退休金调整方案: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目前在为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酝酿,目前预计2021年的退休金总体调整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5%左右,估计黑龙江2021退休金调整方案将于5月-7月份出炉,但是铁定会涨!
二、2021黑龙江退休涨工资细则:
目前有关于2021黑龙江退休涨工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如果是按照5%的涨幅来看的话,和2020版的调整细则来参考,详见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40元;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2020增加0.79%,2019是0.76%;
(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纳满15年之后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
3、倾斜调整:
(1)高龄调整:面相于70-79岁老人、80岁以上老人,分别再增加30元、40元;
(2)其他: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军转干部倾斜、特殊倾斜也有一定相对应的调整。
③ 2021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工资怎么涨
法律分析:一、黑龙江2021退休金调整方案: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目前在为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酝酿,目前预计2021年的退休金总体调整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5%左右,估计黑龙江2021退休金调整方案将于5月-7月份出炉,但是铁定会涨!
二、2021黑龙江退休涨工资细则:
目前有关于2021黑龙江退休涨工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如果是按照5%的涨幅来看的话,和2020版的调整细则来参考,详见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40元;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2020增加0.79%,2019是0.76%;
(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纳满15年之后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
3、倾斜调整:
(1)高龄调整:面相于70-79岁老人、80岁以上老人,分别再增加30元、40元;
(2)其他: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军转干部倾斜、特殊倾斜也有一定相对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④ 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新政策:每人每月增加35元。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⑤ 黑龙江2021年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二、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公式中"计发月数”为:
(注:该表数值为国发〔2005〕38号确定值。)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l.2%
三、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α=(X1/C1+X2/C2+X3/C3+……+Xn/Cn)/N
α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 X2, X3,……,X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 C2, C3,……,C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超过3的封定为3,低于3的据实计算。
⑥ 黑龙江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黑龙江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如下。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
①与缴费年限挂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②与基本养老金挂钩:在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度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0.76%。
3、适当倾斜:
①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3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每月增加15元。
②高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0元。
③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此次养老金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平均水平发放。
养老金是老年人退休后的唯一经济来源,养老金每年会随着物价上涨而进行调整。缴纳社保的主体还是年轻人,如果养老金不调整,退休老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年轻人看到缴纳社保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相信很多年轻人就不会缴纳社保了。为了鼓励年轻人缴纳社保,养老金也会随着每年的经济做些调整。
⑦ 哈尔滨2020年退休社平工资
黑龙江省2020年城镇职工退休金是2591元。
黑龙江省2020年城镇职工退休金是2591元,全国平均数是3153元。在全国排第二十七位。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多,社会页担重,经济发展较慢,退休人员退休金比较少。虽然比较低,但也够用,每年国家还在给我们涨。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生活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生活。
⑧ 黑龙江省2021年养老保险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细则,今年的黑龙江养老金调整,主要的变化是定额、缴费年限挂钩金额比去年略有减少,而养老金基数挂钩比例比去年略有增加。
具体调整细则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相比去年的40元,今年少了5元。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1.6元,比去年的2元少了0.4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这部分调整跟去年相比略有提高,今年是按比例增加0.97%,而去年增加0.79%。
三、倾斜调整
1.高龄倾斜:在2020年12月底,年龄满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30元;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老工人倾斜: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
1945年9月2号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号后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