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户口在南京工作并缴纳社保,可以在南京退休吗
根据社保法规定,只要在南京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保满15年,就可以在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如果能够在南京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更好
❷ 南京社保未交满15年可以退休吗
南京市社保未交满15年或中途死亡,相关情况处理参考如下
一、社保未交满15年
1、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办理缓退手续,至缴费年限满15年为止,缓退期间要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统账结合改革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改革后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所在市地上年度1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养老金,一次付清。
二、中途死亡
1、参保职工(含退休职工)身故后,只有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遗产法定继承人才可以申请领取死亡一次性待遇。若不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继承顺序人,就必须通过公证来证明其为遗产法定继承人。
2、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为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应提供的材料有:死亡证明材料(火化证或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法定继承者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继承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复印件,每月1-25日到南京市相关区的劳动保障局退管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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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满15年退休
法律分析:户口是外地的,在南京交社保15年后,退休金按南京支付。《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❹ 在南京交社保多少年可以在南京退休
法律分析: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办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❺ 外地人在南京缴养老保险到退休时不满15年怎么办
1、继续在南京缴费,累计达到15年后,在南京办理退休,在南京领取养老金。
2、到专达退休年龄后,由于不能属办理退休手续,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回山东,在户籍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满5年(准确解释请咨询山东社保机构或拨打山东当地12333电话咨询)累计达到15年后,在户籍地办理退休,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❻ 南京社保,退休时医保必须满多少年
目前是15年,而且男女还有别。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回55周岁,女工人答50周岁。如果说医疗保险,那范围就太大了,有些地方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就可以不用再缴纳医保,估计以后医保也是要算年限的,部分地区是18年。最好问下你所地区的社保部门咯
❼ 南京社保规定
南京社保规定: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0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月补足标准按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4.据市民政局7月1日起,南京低保标准从目前的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❽ 南京市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南京市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参保人员申请退休,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2、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由单位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南京市如何办理退休?
(一)申报退休 (特殊工种除外)
1、申报时间: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2、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3、送检档案:
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送至企保部档案管理科(水西门大街73号一楼档案管理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对装订合格的档案盖章确认。
4、递交材料:
单位将申报正常退休的材料送至企保部退休待遇审批科(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二)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在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前,需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15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750元,由个人承担。
(三)待遇核定
1、单位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到申报地点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2、单位持《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审批表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材料一并退还单位,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
❾ 南京市社保退休手续的办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受理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申请
办理部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待遇审批科
办理地点: 退休申报窗口(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1日-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材料: 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我市城镇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宁劳社险【2003】10号)
申请条件:符合省政府36号令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办理退休审批的申报
办理流程:
服务表格:相关表格,由服务窗口提供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有哪些?
(1)个人申请。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交申请办理退休的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2)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退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2)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经审核同意办理退休的,须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退还申请退休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并告知相关原因。
(3)待遇核定。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后,持《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到市养老保险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及《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