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烟草公司职员工资
在这里的烟草公司普通编制内的职员的基本工资是2000多,外加1000-2000的奖金。乱七八糟的每月也就3000-4000左右。一年十二个月在年底的时候会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给是一年给十三个月的工资。年终奖方面,最普通的职员应该是有1W上下。待遇在当地还说得过去。除此之外福利也是很好的,每个季度都有好几百的超市购物卷和其他的福利,员工每年生日的时候单位还会发放价值一百元的“好利来”的水果蛋糕一盒。公司规定年满48岁的职工的要办理离休,也就是内退。待遇加上工龄奖金基本与在职员工一般不二(也就是说别人要60岁退休,而你在烟草公司48就可以退,工资还不少给你!不过我说的都是企业编制内员工,如果你是临时工,或者是聘用制员工,工资会少一半以上,而且没有福利。现在进烟草公司比较难,垄断性行业的裙带关系比较严重,而且人际关系,官宦关系十分复杂,在里面大企业里面工作也是相当压抑的。如果你爸是“李刚”,这种垄断性国企你进去还是不错的选择。应该会比事业单位强很多。望采纳! 追问: 我主要是想问合同工,可以说下吗 回答: 1.正式工:有编制 和单位签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些是几年一签循环下去 稳定 2.编制外的长期合同工 没编制,但合同期限和正式工一样是无固定期限 3.编制外合同工:没编制 合同期限一般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 4.劳务合同工:外聘人员 隶属人力资源公司 和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 人力资源公司和单位签合同 5.临时工:随时都可以辞职 有些连合同都不用签 所以编制内的长期合同工是正式工 而正式合同工有可能是前面三种中的一种 关键看有没有编制
⑵ 山东省直企业2021年退休预发工资按什么比例预发
摘要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⑶ 给国有烟草公司工作了25年,退休金大概有多少知道的请说说.麻烦了!!
首先你要算清烟草公司实际给你买了多少年的养老保险,其次你是否到了内退休年龄,还有你跟容烟草公司实际签定了多少年的工作关系。可以到你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去具体咨询一下,走法律程序的路子应该是正确的。你四处闹,有用吗?又能争取来多少?
⑷ 烟草公司退休手续办完多久可以领退休工资
具体时间多久根据当地政策定。
退休后办理退休手续,开始停缴社保费的时候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了,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各地政策不同都有自己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帐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含以后年度调整增加的部分)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
⑸ 烟草的退休工资不高
烟草局的职工。他们买的社保级别都比较高,所以他们的退休工资。普通人的多一点。
⑹ 烟草专卖局职工工资有多少
年薪在11W左右(算上扣税剩下的)。每月工资2700左右。年底绩效1W4。增量2W5左右。
其他福利杂七杂八算起加上工资,绩效增量这些就是给你说的算下扣下税来11W左右。
烟草物流年薪一般比我们低2W-3W左右。基层烟叶站和我们差不多。烟草稽查中队又比我们高出一点。还有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称领导。
非正式工一般在3-5W左右。那些指的是聘用工。工资高低一般看当地烟叶产量卷烟销售,是否有中烟公司。 我知道的工资高的地方有贵州、河南、北京、上海、四川。
如果你作为一个普通职工就是9-12W左右。聘用制二类员工就是3-6W左右。
⑺ 烟草公司合同制员工退休工资
⑻ 青岛烟草专卖职工女55退休能拿多少
摘要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⑼ 为什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资,烟草局有给退休人员发一份工资合理吗
合理,公司愿意给退休员工再发放一份钱作为福利也是可以的。
⑽ 山东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领取的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