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您好!2019年10月退休后才发现我的社保单位给我少交了,交的保险基数是按工资一半交的。我怎么办
你可以先咨询一下单位保险是怎么个情况,有的单位是按60%交的。 虽然不合理,但是很多单位都是这样叫,如果你觉得不合法,你可以去劳动局的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看看能不能补一些补偿。
② 社保缴费基数跟退休金有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决定退休后养老金数额,退休金和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都有关,决定了自己在退休后一个月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③ 关于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问题
你05年的基数是5026.00元,它说明你2004年的工资总额是5026元;07年的基数是10014元,它说明你2006年的工资总额是10014元。上年的工资总额就是你下一年的缴费基数。这个基数代表你履行缴费义务水平的高与低,和你退休时的养老金有密切的关系,简而言之,缴费基数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高,缴费基数低,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低。现在参保单位虚报工资总额的不在少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举报,但对你在单位供职又不方便,就顺其自然吧。
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谁都不掌握,当地历年及以后的平均工资也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也无法举例供你参考。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因比较专业,你的慢慢学,才会计算。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④ 退休5个月,要求让单位补缴前5年社保,是不是算过时效期要怎么做
关于维护社会治安有几种情况:1.维护社保基础,即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2.公司未通过缴纳社保的方式维权的,有2年的期限。但是有几种情况。下面给你详细分析一下。
⑤ 退休人员投诉社保基数低
您可以直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号为12333。可以直接打电话给12333。或者到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要求补缴或者经济补偿的。
⑥ 退休时社保缴费基数对退休金影响多大
目前政策,退休抄以后的养老金由袭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因为,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缴费指数以及养老金个人帐户上的储存额,所以无法准确计算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
⑦ 我单位的社保缴存基数有误,退休后才发现,后期可以处理吗
一、如尚未缴费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区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填报《专变更表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但如果已缴费的,之前的按填错的基数扣款了,无法改变,次月按修改后的基数扣款。
二、单位当月已成功申报且扣款成功的,已不能申请删除当月申报,因此基数无法修改。
如单位属柜台缴费或当月未扣款成功的,可以自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综合类中下载删除申报数据申请并加盖公章后到缴费辖区社保机构申请删除当月申报后次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重新办理相关增员申报和工资申报。
三、社保经办人员可以到单位所属社保部门办理基数修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单位职工社保基数申报表(修改后)
(2)员工的同时期工资凭证(入职第一个月工资凭证,或者上一年的工资凭证)
(3)单位社保证、单位公章
⑧ 退休核定时才发现公司没按工资实际收入作为基数缴交社保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但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员工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基本默许了这种发生,同时也存在有员工为了当下多拿工资要求公司按最低缴纳社保,这些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如果您发现公司没有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那么应该及时保留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合同等证据进行协商和维权,如果超过两年您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那么您的该权益超出时效,建议拨打当地12333咨询投诉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