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去世退休工资还能领吗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不可以再领取养老金。老人去世后在当事人去世的次月,社保停发养老金,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抚恤金标准一般是当事人去世前一个月养老金的20倍。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指数是由你社保缴费的基数决定的,缴费基数基数越高,养老金指数相对越高,养老金也就越高。养老金是政府或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从发展过程来看,对养老金的认识经历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社会福利观认为养老金不同于职工服务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关系;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劳动报酬观则把养老金看做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认为其实际上是递延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⑵ 退休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
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不幸死亡的,会有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一次性的抚恤金、丧葬费等,而这些费用一般以工资计算的,具体领取多少个月的工资,要看岗位以及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⑶ 退休人员死亡后还能领多久的退休工资
法律分析: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如果是企业单位的话,退休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⑷ 2021年退休去世后,还能领取40个月工资,真的吗
这当然不是真的。
退休人员去世以后,从死亡的下一个月,退休金就会停发,因此去世以后再发四十个月退休金是没有的事情。
不过,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其近亲属可以领到这样几笔钱:
这一项不是每个人去世之后都有,仅限于逝者必须供养,又没有其他收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父母配偶发放到去世,未成年子女发放到满18岁。
当然了,以上只是粗略介绍一下,实际上各地政策并不完全一致,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有差异,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⑸ 退休人员意外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⑹ 退休职工去世后还能领几个月的工资
法律分析: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休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⑺ 退休后人死了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去世以后,可以领取到多少个月的丧葬抚恤金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决定。从一般的企业单位退休,绝大多数地区领取的期限,是社会平均工资12个月,或者是平均养老金24个月。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
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基础养老金不可继承
一个人如果交满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而如今,明确规定可以依法继承的只有后者——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不包括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社保的参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础养老金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继承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⑻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哪些钱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其他导致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实在当下社会,社保的待遇还是非常丰厚的,建议每个人都缴纳社保,这样的话,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看病的医药费用全部由社保中的保险基金支付,在失业的时候,还可以领取失业金,生孩子的时候,男女双方还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等。那么,退休人员趋势后,我们应该做什么才能去领取到钱呢。
首先,需要持直系家属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停止发放养老金,并且申请社保结算。在我们缴纳社保的同时,有一部分钱是划入个人账户中的。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先从个人账户里发放,知道个人账户中的钱发放完后,社保统筹基金账户会继续发放养老金。所以,如果退休人员去世后,要去申请社保结算,因为有可能去世人员社保的个人账户中还有资金。
如果有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评论留言。
⑼ 退休人员死亡工资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工资不能领取。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⑽ 退休人员在死亡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退休金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_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