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参公后,工资待遇如何对应
参公事业单位跟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除了名义上该单位的性质还是属于事业外,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一句话,所谓的“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公务员法》调节。以参公事业单位为例:人员的工资不再以职称而晋升,而是以职级而晋升;原先的什么中级、副高或高级职称一经“参公”一律取消,只能以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的名义。再有,如果工作需要,参公人员可以直接调动至政府机关工作,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其身份的“参公”。
⑵ 山东参公事业单位退休时职称算吗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和职称没有关系。
养老金与职称的关系: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养老金不再按级别,而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⑶ 公务员退休工资怎么调整
公务员退休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按照当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调整办法办理。以下提供2017年吉林省的规定,供参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7〕4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3%。
(三)倾斜调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四)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前,暂按审批部门临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基数计算挂钩调整金额,待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式核定确认后,重新计算调整数额,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三、资金来源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业务工作完成移交和衔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资金渠道列支。之后,涉及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的渠道和金额,依照政策由各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在坚持省、市、县三级独立核算原则的前提下,省财政将在中央补助框架内,根据资金支付能力和实际情况对市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资金,不得发生拖欠。
四、审核发放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的拨付工作;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将具备社保发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社保发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早足额发放到位。
2017年7月3日
⑷ 参公人员在这次职务职级改革中的工资会调整吗和公务员一样吗有知道祥情的请回答!
你好,
1月19日,四川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并指出,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同一天召开的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也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标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
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其基本工资也进行了调整。截至2015年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优化了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同时,重点向基层倾斜,并确保所有人员的工资都有所增加。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这次调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
对于如何调整,人社部表示,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⑸ 公务员退休工资怎样调整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工资=退休前工资x80%。(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其中X%的规定是: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⑹ 公务员退休为什不执行新的t工资标准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⑺ 参公人员中人快退休职级晋升影响退休待遇
⑻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和晋升怎么算
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可见,参公事业编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就是参公单位的来源。
参公事业单位的员工工资不是以职称为晋升标准的,而是以职级晋升,职级越高,那么相应的工作权利、能力也就越高,福利待遇和保障也就越好。
当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级达到一定条件,再加上工作需要的话,是可以直接调至行政机关工作的,这就是因为其“参公”的身份。
举例子:
比如国家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各水利委员会下属单位、银行保险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等,这些单位每年竞争都很激烈,也是考生公认的待遇好的热门单位。
虽然是国家垂直系统的参公单位。相对而言,一些在偏远山区的分支机构同样是参加国考,对报考要求就没有那么的高;竞争也不会有那么的激烈。但待遇是却是和大城市一样的。
只是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太好。但你通过国考考试并被录取后,不论你的工作单位再偏僻你的福利待遇和其他大城市的工作人员是一样的。据说垂直参公单位的工资待遇是很好的。
⑼ 事业单位参公的退休是否与公务员退休的工资一样
是的,如果你是属于事业单位参公的,那么退休后的退休金和同等的公务员退休金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