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社保怎样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应该办理退休。
①若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应该停保并办理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企业还要继续用工,俗称“退休返聘”,双方为劳务关系,可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减少风险,建议购买商业保险。
②若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建议继续使用,除非该员工为稀缺类人才或培养期较长的岗位。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可由员工自己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享受退休待遇;如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含工伤保险的,由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以规避工伤风险。
但员工在企业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企业应补缴这个时期的社保或与员工协商补偿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拓展资料】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是省迪用劳动法律法规是个有争议的诂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门认为此类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但法院系统则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劳动者的下限,即必须年满16周岁,并未对上限未明文规定,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个要点:
①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Ⅱ 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但签的是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吗
噢,以前那个好像人社部对专门对这个退休后的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有一个约定的,就是说如果是受企业管理,并且是即使不来工作或者是请假的时候也有工资的话,就算是做劳动关系,否则就算是劳务关系。
Ⅲ 企业聘用超过退休年龄违法吗
企业聘用职工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不能超过退休年龄的 ,如果聘用超过退休年龄,是属于违法的 。
Ⅳ 用人单位聘用65岁以上人员做体力劳动合法吗
雇佣65岁以上人员,不违反劳动法。目前法律,仅规定了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童工,特殊情况下可以雇佣16周岁以下人员,但需进行报备。雇佣65岁以上的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
法律分析
男性超过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年满60周岁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聘用年满60周岁的员工是合法的。员工不论多大年龄,都可以被聘用为公司员工,但该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超龄打工者就业时虽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主动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双方构成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打工者可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Ⅳ 雇佣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会否被认定劳动关系
目前,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双方之间系劳务关系。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同时,实践中,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必须在60周岁以下,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普遍不认可。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其主要依据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无禁止性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未禁止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此,凡是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均享有劳动的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从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是禁止劳动者继续劳动。因此,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应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障碍,只要双方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就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区别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亦即应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Ⅵ 雇佣60岁以上的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雇佣60周岁以上的员工的合理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无法再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而需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务合同,该劳务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管辖范围,需要劳动者将劳务收入缴纳相应税费。
法律分析
劳动者如果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劳动合同是会终止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实际工作的,不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劳动关系,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管辖的合同关系,一般都以雇佣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合同并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是返聘协议也可以是就业协议等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为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因为如果不购买任何保险用人单位有可能会承担工伤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Ⅶ 聘请70岁以上的老人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不违反劳动法。
因为这些老人,聘请过来基本上不做实际的事宜吧。劳动者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不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