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调整
退休涨养老金按工龄划分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以工龄划分等级
之前有报道称,一些50多岁的事业单位职工,因担心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而寻求提前退休。这种担心的前提是,他们猜测改革或以一般退休年龄划线。但这并无依据。
对以年龄划线,说法其实很多。此前有地方官员建议,为减少改革阻力,可将更多人划为制度的“老人”,如以45岁来划线。还有人说,可从改革时起,之后入职的按新办法,在职的将年龄折算成缴费年龄。
对外经贸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孙守纪认为,对完全按政策出台所在年份,相关待遇“一刀切”的担忧,不用过于紧张。他指出,事实上,不少涉老待遇的遗留问题,正是由于当年政策出台时,因退休时间前后不同而造成待遇截然不同,“未来应该不会这样”。
孙守纪认为,未来或将根据工龄进行改革,“如以工作30年为标准,超过的按原制度,有利于减少阻力。年龄小、工作时间短的还有较长时间,可建立职业年金制”。他指出,为避免新政策导致退休待遇降低情况,国家可能同步出台配套政策,对改革时仍在职的人员予以政策倾斜。
机关事业单位退人员养老金上调
自2005年开始,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
31个省市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一般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
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64元,2014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约6.5%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事业单位退休涨工资最新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退休金调整方案:退休人员涨工资细节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最新退休工资的规定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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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 休费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 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 2016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 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 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 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 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 一 18 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 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 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 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6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 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 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 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 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外 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② 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安葬费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扩展阅读:
抚恤金的发放对象
(一)因公牺牲军人
1.因公牺牲军人的条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认定为因战、困公致残后刚旧伤复发死亡的。
(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5)其他因公死亡的。
2.因公牺牲军人的确认权限。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上述现役军人死亡情形中“其他因公死亡的”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经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
确认机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寄给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
(二)病故军人
1.病故军人的条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役军人除“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2.病故军人的确认权限。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确认机关确认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围军人病故证明书》。
③ 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问题
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注意事项:
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④ 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涨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相关政策如下:
1、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2022事业单位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1、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退休后的退休金大概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务员退休前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后能拿到4000到4500元。
2、由于退休前工资跟职务密切关联,所以还出现了"提职一日游"的现象,即退休前提个职位,为了退休后多拿点儿工资。
3、改革后,按照《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社保领取养老金。
4、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8%缴纳。单位交的钱计入统筹账户,形成统筹基金,现收现付,个人交的钱全都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超额部分由社会统筹补充。
5、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本着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初衷,机关事业单位还会实施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6、此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再由原单位发放,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避免了一些退休职工较多、退休金负担较重的单位不敢给在职员工涨工资的局面。
7、为了配合养老并轨,降低改革的阻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8、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解释,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⑤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3、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4、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扩展阅读:
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离退休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活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退休制度
⑥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工龄怎么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二、10年事业单位工龄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退休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现在退休没有什么工龄工资的说法,养老金的计发,跟全部缴费年限、每年的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
如果问的是退休后养老金增资问题,各地的调整办法不一样,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准。上海的话,2014年的调整方案为:全部缴费年限(俗称工龄)x3,其中满7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算。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⑦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休金是怎样计算的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⑧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及相关政策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_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⑨ 事业单位退休金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组成。(1)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数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