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到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
如果是已到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新征地农民,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的由征地部门缴费15600元,每月可领取260元养老金。男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女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由征地部门缴费31200元,每月可领取260元养老金。男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女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由征地部门缴费46800元,每月可领取260元。
2.接近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
如果你是接近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新征地农民,男50~60岁、女40~:55岁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由征地部门缴费54600元,每月可领取260元养老金。
3.适龄劳动力年龄段的人员
适龄劳动力年龄段人员考虑到其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机会,规定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由征地部门为其缴费10186.2~20372.4元,就业后可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再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2. 重庆征地养老保险交费标准和领养老金的区别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一)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二)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三)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农民的,养老保险是城市的。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
3. 重庆市现在农村户口能不能一次性交满十五年的养老金
一般在重庆市不能一次性交完15年的养老保险的,无论是在我国的任何的地方都是不可能让你一次性交满15年的。不过也分成其它的情况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下面就具体讲讲关于养老保险方面的知识。
拓展资料: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4. 重庆农村户口养老保险
提交资料:
1、《xx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申领表》,并由所在经济组织加具意见(无经济组织不需加具意见);
2、本人身份证;
3、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申领人将申请表格及需提交材料送社保经办部门。
2、办理:社保养老待遇审核部门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养老金核定结果交申领人。
3、计发:养老金从受理次月起开始发放,每月养老金在15日前划入领取人的养老金存折。
缴费方式:
1、趸缴:一次性缴清所有的养老保险费用。
2、逐年缴费:每年固定时间缴费,累积缴满15年即可。
5. 重庆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别能领取的金额是多少 ,需交几年
新农保需要交纳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例:
养老金标准: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按缴费补贴分担比例承担。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额÷139。
所以:每年交900元到时每月领的费用为:80+(900+30)x15÷139=180元/月。
(5)重庆农民退休金扩展阅读:
新农保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 2019年重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首先来看看缴纳养老保险的都有哪些人?
城镇职工也可以称为上班族,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一缴纳。缴纳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工资才会下发给员工。
养老保险费用由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缴纳基数确定,几乎都不能自己选择;建议大家查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本文主要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朋友提供的,也就是仅仅为了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而缴纳最低档养老保险的朋友。
这些朋友有自由职业者,阶段失业者和下岗职工,这些人需要考虑经济因素,要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在划不划算之前更关心的是养老保险最低档是多少钱?以及养老保险要怎么交?
养老保险最低档多少钱?
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金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总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可能都不同。
为了更方便公平,设立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养老保险的最低档也就是缴费基数的下限,北京地区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201年6月之前参考的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北京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档=8467*40%=3387元;灵活就业者也就是自己缴纳社保时,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我们可以发现,2019年北京地区养老保险最低档是677.4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用是多少?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下岗人员,也就是“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北京地区为例: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
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
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
个人如何交养老保险金?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7. 重庆市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20年可以领取多少钱
首先来从严格上来说,农村养老金领自取多少和缴纳的养老保险档次有关系,现在养老保险的档次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只要缴纳的档次越高,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每个月的话大概可以领取三百元左右。但是每个地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都不同,有一些地方政策也不同,部分地区有高龄补贴,这些政策一年下来也有不少钱可以领取。今年养老金的新规定有不少,其中养老金迎来16连涨是最令广大群众感到开心的。
8.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有几档养老金分别领多少重庆市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可从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起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登记
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出具参保登记凭证。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
1.缴费标准申报
(1)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年满16周岁且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或开展试点之月后年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正常参保人员),可从社会保障服务所受理参保登记之年起,在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标准并在当年内完成缴费申报。正常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均应按年申报。
(2)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老年参保人员,2009年试点区县老年参保人员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下同),有条件且自愿缴费的,可在40元、60元、90元三个月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标准并进行一次性趸缴申报。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3)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申报的,经本人出具书面授权书,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代为申报。
2.养老保险费缴纳
正常参保人员应按申报的缴费标准,于每年12月28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一年缴纳一次。
老年参保人员应一次性完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选择的缴费档次乘以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确定。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除因病、因灾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可在次年补缴外,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得补缴。因病、因灾等原因在次年仍未缴纳的,以后不再补缴;需继续缴费的,应重新申报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可采取参保人员到指定的银行直接缴费或由委托银行在参保人员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代扣代缴等形式。
(二)集体补助
村集体对当年已缴费的正常参保人员给予的缴费补助可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村集体给予缴费补助时,应向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缴费补助申报,并提交经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的补助对象、标准及办法。
村集体补助资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并从资金到账之月起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三)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实行不缴不补原则。政府补贴额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入时间为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账之月。
正常参保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每人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老年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按其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四、养老待遇给付
(一)基本养老金的按月领取条件及支付时间如下:
1.老年参保人员
(1)选择缴费的老年参保人员,在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当年参保并在当年内按规定完清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从开展试点之月(2009年试点的区县,在2009年7月至8月年满60周岁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跨年后参保或完清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不缴费的老年参保人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按同《户口簿》子女确定,下同)在开展试点当年内已参保缴费的,从开展试点之月(2009年试点的区县,在2009年7月至8月年满60周岁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在试点当年之后参保缴费的,从子女参保缴费之年的1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
2.开展试点之月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
(1)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的人员,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自愿选择按达龄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的,按规定完清一次性补足费用后,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愿意补足到15年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
(2)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但之后有间断的或未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但年满60周岁前已参保缴费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执行一次性补足到15年政策,应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
3.开展试点之月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
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4.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
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间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服刑期间或劳动教养期间年满60周岁的,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期满之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户籍地区县(自治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发给《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
(三)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构成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正常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时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确定;老年参保人员未选择缴费的,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列支,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年满70周岁的人员,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四)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领保人员),应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年起,每年于本人出生月份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接受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逾期三个月未接受核查的,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第四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之后通过资格核查的,暂停发放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五)领保人员被判处劳动教养或被处拘役以上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除外)的,劳动教养期间或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其调整;从劳动教养期满或服刑期满的次月起,按劳动教养前或服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
(六)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逾期未提供资料导致领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及领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按规定予以追回。
五、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个人账户支出等信息内容。
(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规定产生利息,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市政府确定的个人账户利率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
正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记入金额×本年记账利率×1/12×(12-n+1)(n为本年度资金到账月份,且1≤n≤12)。当年有集体补助且集体补助到账月份与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时间不一致的,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按照本年度记入金额利息公式,按照不同到账月份分别产生利息。
领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账利率×1/12。其中,本年度支付月积数=∑〔m月份支付额×(12-m+1)〕(m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且1≤m≤12)。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四)正常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出国出境定居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本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正常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五)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应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余额按规定进行一次性退还处理。计算公式为:
退还金额=个人账户余额×(首次领取待遇时个人缴费本息+首次领取待遇时集体补助本息)÷首次领取待遇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六、其他
(一)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原老农保基金债权由各区县负责清理并作妥善处理。对申请将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的,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已领取待遇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足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二)按照《重庆市对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暂行办法》(渝府发[2005]121号)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从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不再领取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费补贴。
(三)本实施意见所称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会议”程序形成的决定。
(四)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参保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五)参保人员对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行为及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行为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八)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79号)停止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9. 重庆市农村户口,已年满60岁,一个月可领多少养老金
如果是新农保的,一个月国家基础养老金70加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