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一个区委书记退休后有多少养老金收入
都区委书记了退休后肯定不指望养老金养老吧。
Ⅱ 2019年上海退休已缴满15年社保可领取多少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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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的问题。
1、退休养老金计算公式: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
社保统筹前参加工作的(“中人”)再加上过渡性养老金,社保统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影响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金额。
2、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因素:
1)地区差异,实际上就是各统筹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当地(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高低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的数额。
2)个体差异,因为每个人在参保缴费期间历年的缴费基数高低不同,缴费年限长短不同,“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因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而高低不同,这些都使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有多少的区别。从而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数额。
所以,上面这些数据都不明确的话,具体到某一个人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是无法准确计算的。
3、全国月平均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63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2250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10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04万人和243万人。......全年基金总支出35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975亿元。”
按上面的口径计算(总支出/总人数),2004年全国离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在710元左右。这还是大口径数据,因为总支出包含退休人员死亡后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费。
4、上海市月平均养老金
由于《2004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不足以推算出月平均养老金。费了不少时间,找到一个侧面的材料。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有一篇《齐抓共管建设和谐社区——赴上海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调研报告》,其中提到:“上海市现有退休人员265万人,其中异地居住15万人,96.7%已实现社会化管理。平均养老金936元(含机关、事业单位)。......”
5、上海市嘉定区月平均养老金
县区一级有关数据无从查找,平均月养老金等数据只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清楚。不过根据上海市月养老金“托底”的政策,反正至少都有750元/月。
Ⅲ 上海退休金一个月多少
按月领抄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Ⅳ 2015年上海退休可拿多少退休金
养老金待遇是: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专,这个数字按退休时属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
50 195
55 170
60 139
假设:55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85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85000 / 170 = 5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当地月工资(退休那一年的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30年。
基础养老金 = 30 * 1% * 4000 = 1200 元。
注意: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最低为0.4%左右。
(3)副高级职称有每月800元津贴,正高级职称有每月1000元津贴。这是广东水准,其他省市要查当地规定。
(4)其他少量津贴。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工资(养老金)。每年会上调一定比例,比如8%、10%等。
Ⅳ 上海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
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七条 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5)上海退休金有多少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不满5年或者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不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四条 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养老金可以终生领取。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已领完的,其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部分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Ⅵ 上海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是多少钱
截止2017年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外)已全部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后,上海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3754元,位居全国前列。
2018年的数据尚未公布。
上海2017企业退休人员
人均月养老金3754元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5%左右。
按照人社部要求,目前已公布调整方案的地区普遍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2017年,上海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平均上调幅度为5.5%,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5月5日全部发放到位。
2016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3558元。那么按照5.5%的上调幅度来计算——
2017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为3558 x ( 1+5.5%)= 3753.69≈3754元。
Ⅶ 工龄36年退休金多少上海
仅有工龄不能计算。
Ⅷ 目前上海退休人员,退休金怎么算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7]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6〕19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现结合实际,就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
二、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10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11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12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8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85计算;2013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7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75计算。
三、从2011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平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统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确定。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