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2014年10月,国家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包括教师的退休待遇,就开始脱离本人的工资了。
过去的时候,退休职工发放的退休待遇是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再加上退休生活补贴确定的数额。
计发比例是按照本人的工龄确定。工作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发放比例为70%;满20年不满30年发放80%;满30年不满35年发放85%;满35年及以上发放90%。
另外,退休一些地方还保留对于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精神文明奖等待遇,这些也是跟职务级别相挂钩的。
所以说,退休前的工资待遇和退休后的养老金多少并不会再保持关系了。但相对而言还是差别不大的,多数情况能拿到退休前本人工资的70%~80%。
2. 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3. 在事业单位(学校)工作退休,曾在西藏工作15年,退休工资怎样核算
每月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呢?这里有公式: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实际账户累计额/计发月数(60岁退休按139个月计算)。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 、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4. 退休教师基本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 老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老师退休工资聚体计算公式为: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
退休金也称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退休金 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退休金是由于职员到达退休年纪之后具有的,而养老金再根据对国家的贡献以及在没有劳动力的情况下制定的,其两者的存在都是为了保障没有劳动力人员的生活保障。领退休金又领养老金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一起领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6. 职工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7. 教师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教师退休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一个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
养老金详细计算公式非常复杂,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工龄)、社平工资、退休年龄、过渡性养老金等多种因素相关。总体的原则还是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Σ(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当地上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
你可以根据以上公式自己算一下自己的退休工资。
8.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如下:
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教师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而发放的工资。经国务院同意,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9. 企业学校女教师未评职称退休如何计算养老金工资
摘要 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