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工伤退休工资低亍原来伤残津贴怎么办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也有的生活定义为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的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改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贰』 85年老工伤,91年就退休了工资低怎么办
85年的老工伤,91年退休了,工资低可以直接联系自己的职工工会协商调整
『叁』 工伤失去老动能力退职工资太低最新规定2015年1月
1、一至四级工伤失去劳动能力退职工资低于工伤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肆』 工伤人的退休金为什么比正常退休人的工资少
工伤人的养老金并不比一般人的少,其计算方式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有很多工伤职工在遭受工伤之后,其收入都可能有一定的下降,造成其养老的缴费基数有一定下降,造成养老金较少,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5-6级伤残的人员,1-4级的其伤残津贴是由工伤基金足额发放的,且按照国家规定逐年上调,退休后退休金不得低于伤残津贴,且往往有生活护理费,总的收入要比正常的养老金高不少,,7-10级因为对工作能力影响往往不大,所以也是正常的。
『伍』 老工伤六级 退休退休金低于伤残津贴的能补足差额吗
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补差,仅限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六级伤残不再补差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陆』 有关工伤赔偿案例 具体该怎么赔偿
鉴定评残 三级伤残,伤的很重很重! 对你父亲的不幸深表同情!
你表述的太乱。
只要有认定工伤决定书而且已经经过鉴定评残为三级,这一切事情都好办,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就可以迎刃而解!
只要认定为工伤,你父亲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鉴定伤残为三级,相关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34条、35条。
附《工伤保险条例》
祝你好运!
『柒』 工伤赔偿案例,59岁受伤,己认定工伤,治疗期过60岁,鉴定为三级,还能按工伤赔偿吗
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伤残赔偿没有年龄限制,津贴到退休年龄后取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足津贴金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捌』 工伤三级伤残相关赔偿案例
工伤三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玖』 淄博矿务局退休的老工伤人员工龄短工资低怎么办
淄博老工伤退休人员工龄短基本养老金低没有倾斜政策。
报酬总是和付出关联的,在山东省淄博市,按工伤退休的是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老工伤退休人员工龄短,原工资低,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已经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相对较低,按山东省的规定,不再予以补偿。
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4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三、资金来源
调整上述三项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亲属的关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将待遇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2016年11月10日前,各市要将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作总结及《2016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拾』 按月领伤残津贴的五、六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怎么解决
工伤五到六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给予补足,到年龄办理退休以后,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没有补助,只有工伤一到四级的,才给予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