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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9退休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2-06-11 13:35:37

⑴ 江苏养老金要涨了,究竟有谁能受益呢

江苏养老金要涨了,究竟有谁能受益呢?

2020年7月7日,江苏省正式公布2020年度养老金上调方案,并将于7月底前补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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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龄的年纪规定,上海市男满65岁,女满60周岁,北京市男女满65岁,其他省份是男女满70周岁。

老李共计上涨150元。

⑵ 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有哪些

江苏省 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已正式出台。

今年的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我省将有91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总体水平与去年基本持平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加之国家从去年起长期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至16%,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又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全年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1000亿元,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面临较大压力。这样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0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也让全体退休人员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能有更多的获得感。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缴满15年停缴不是好的选择

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按照政策规定,凡是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缴费满15年必须一直缴下去,除非失业才可以停止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实行自愿参保原则,但缴费满15年后如果一直停止缴费,则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高,而且每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增加额也不会高,因为基本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长短、缴费高低紧密挂钩的。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要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这样才能为自己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江苏省人社厅通知原文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43268_9294438.html

⑶ 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江苏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各地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法律依据:《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60元,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地方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关于调整2019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1、2010年一类地区上调到960元/月,二类地区上调到790元/月,三类地区上调到670元/月
2、2011年一类1140,二类:930,三类:800.
3、2012年一类地区1320元;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950元。
4、2013年一类1480,二类1280元,三类1100元。
三类地区的划分情况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开始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2014年
关于公布2014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4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4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2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4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4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9元(2410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7848元(4821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4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4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4日
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2880元,下限为2299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档为2299元、二档为2639元、三档为2991元、四档为3375元、五档为3832元、六档4273元、七档12880元。江阴市、宜兴市2013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3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
(三)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局备案。
二、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工伤(亡)的职工及解除劳动关系因工致残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以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按50970元计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按77.1岁计算。
符合《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7]132号)规定,按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以工程总造价缴费的,费率为1.2‰;以工程总造价中人工成本缴费的,费率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2元计算。
四、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关于公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75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1751元,下限为1800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五档为40505元。江阴市、宜兴市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2011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公布2011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1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36698元(1139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9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1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19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139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1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1800元执行。
五、2011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29410元(1911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882元(3824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1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1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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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江苏省养老金的上调规定是什么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国家规定各个地区的养老金都应上调,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生活指数,在上调养老金的同时,不仅能够促进老年人,得到自身发展,而且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老年人在老年人在相关产业的消费,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哦国家政策的变化。

三、积极影响

国家之所以上调养老金,其目的不仅仅在于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也在于保障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增加他们的消费,以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老金的上调也体现了我国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进步,有利于在国际社会上取得良好的成绩,也可以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模板,为他们建立自身的社会保险制度提供良好借鉴。

⑹ 2019年江苏养老保险增加有没有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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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养老金上调是根据不同回的城市。江苏已连答续11年以10%左右的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双轨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7.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5.6%。

⑺ 江苏省退休金养老金上调标准

法律分析: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2021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全文

⑻ 2019年江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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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
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涨了。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我市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
据了解,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11年12月,比国家和省级层面都要早。2013年省级层面建立,2014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国家层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去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整合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市区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140元/月,同时考虑市区老居民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10月15日(市区户籍制度改革时点)前的市区城镇老居民每月增发60元养老补贴。
根据《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2016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6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其他县(市)区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标准。
市人社和财政部门要求,各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近期将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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