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工行业退休年龄
1、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教授级高工65周岁);女性为55周岁(教授级高工60周岁)。版
2、从事井下、权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私企职工退休年龄怎么定?新的劳动合同法大部分规定都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对退休年龄没有新规定还是男的60,女的5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⑵ 现在女性退休年龄是多少
现在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就可以退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
退休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 从事化工有毒有害职业8年,多大年龄可以退休
在你正常退休年龄提前五年可发办理退休。也就是说,你是男性的就是五十五周岁时提出申请办理
提前退休
手续,女性是四十五周岁时提出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老企业中的有毒有害,苦脏累工种仍然还是可以提出申请的。有关这些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问询。
⑷ 化工厂多少岁退休年龄
国家规定是男性劳动者干部的话,
60岁退休
工人,55岁退休。
女性劳动者,干部55岁退休。
工人50岁退休。
如果是有毒有害岗位,工作超过八年的
,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但这一条主要看当地政府和企业是否自愿执行。
⑸ 企业单位女性退休年龄是多少
法律分析: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
⑹ 化工行业退休年龄及要求
法律分析:化工行业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从事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从事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⑺ 化工行业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法律分析:化工行业如果是特殊工种的,男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如果不是特殊工种的,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