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左右。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二、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三、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1)江西2018社保厅上调退休养老金6扩展阅读: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养老保障的,养老金已通过上调来加大养老保障功能。
调整措施
金额上涨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❷ 江西省社保养老金发
2017年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细则【全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17年12月31日起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照赣劳社养〔2015〕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现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6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特殊调整标准调整。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5〕29号、赣府厅发〔2015〕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不参加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调整,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全省城镇企业月人均调整水平扣除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后的60%加上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36元、42元。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的,从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养老保险数据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六、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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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江西省二0一八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2018年江西省省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发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的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江西省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办法没有发布,可能在本月下旬或者下月具体实施,请耐心等待。
❹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基础养老金
江西养老金上调
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7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倾斜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17〕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养老金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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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江西省农民基础养老金2018年提高多少
根据国家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目前,2018年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还没有具体政策出台,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❻ 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养老金上调吗,调多少
以江苏省为例,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养老金上调的,以交纳25年养老金为例,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每月增加3.9元。
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的框架结构,是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
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更有利于长缴多得的体现。
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6)江西2018社保厅上调退休养老金6扩展阅读:
以江苏为例,2018年退休工人养老金是上调的,上调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缴费年限(以交纳25年以上为例)每月增加3.9元。而且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2018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
❼ 江西省2022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江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江西省执行的仍是2019年出台的养老金标准,内容如下:
《江西省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1.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3.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1.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3.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资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办理程序
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其他事项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规定的原则执行。
六、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日
❽ 江西退休养老金今年涨多少
近日,人复社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制全国各地已经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将先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考虑到2018年经济增长率将会在6%-7%,社会平均工资将上调,养老金也会相应有所上调!
2016年涨幅为6.5%、2017年涨幅为5.5%。而2018年养老金的上涨,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2018年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未来可能是4.5%。具体到个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节过后,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调整方案就会知道了。
❾ 江西企退人员养老金今年15连调 降低单位缴费比例
4月10日,记者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最低可降至1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与此同时我省明确,今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企业15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4连调。
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据介绍,2018年,我省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连续第3年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8年7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全省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从2018年10月1日起,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5元。三是继续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连续第14年提高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将130元作为伤残三级人员的调整标准,并据此推算其他级别的调整标准。将2018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到72.79万元,增长8.27%。
2019年,我省将继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企业15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4连调。同时,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争取提高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
下月起降低单位缴费比例
2019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全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最低可降至16%,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同时,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一直在路上,2018年,我省再次出台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执行19%至2019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使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实现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等服务的身份凭证,实现新增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费用、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2019年底前,实现60%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费用、60%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利用电子社保卡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加快推动服务线上化、移动化,实现经办窗口扫码经办,线上线下协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