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世界各国退休年龄情况是什么
世界主要国家的退休年龄和实际退休年龄:
1、美国:退休年龄是灵活的,62岁到70岁。美国就规定了65岁是老年人应该退休的年龄。美国设置最早退休年龄可以提前到62岁,不过相应的养老金水平要降低到70%。
如果延迟退休,养老金水平也会提高,最高是132%。美国从2000年开始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每年提高一个月左右,到2027年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
2、法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59.4岁,男59.5岁,女59.4岁。
3、德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2岁,男62.6岁,女61.5岁。
4、英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62.6岁,男63.6岁,女61.7岁。
5、希腊: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1岁,男61.6岁,女60.5岁。
6、意大利: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0.4岁,男61岁,女59.8岁。
7、西班牙: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2.1岁,男61.8岁,女62.4岁。
8、挪威: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移居国外丧失领取养老金资格,62岁的挪威人有80%会选择退休。
9、瑞典:实行弹性退休制,61岁即可退休,也可工作到70岁退休。在65岁的老年人中,退休人员占90%。
10、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
11、日本: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社保交满25年即可退休
12、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龄62岁,可工作到65岁
13、马来西亚: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但职工到50岁就可以退休,只是领取的养老金要少些。
14、澳大利亚: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5岁,女职工63.5岁,养老金自愿申请。
15、智利:只要交满20年的养老保险,男职工到65岁,女职工到60岁,就可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16、阿根廷: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
㈡ 为何专家提议将男女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是如何计算的
专家的提议将男女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这个是因为现在劳动力的压力越来越大,人口老龄化结构越来越严重,而且也因为人的普遍寿命延长了,现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好,一个人如果注意保养的情况下,55岁之后进行低强度的工作到65岁其实是有可能的。
退休年龄应该适当延长,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因为现在实际情况的变化,但是不应该太长,就算人的平均寿命到了75岁左右也不应该延到65岁,除非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人的一辈子总需要有些自己的时光的,年少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人生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总不能一直干到退休,退休了身体也垮了,想做的事情什么都做不了了,那这样的一生也太无聊了。
㈢ 国家规定老年人的年龄
法律分析:在中国,60周岁以上的公民称为老年人。我国将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规定为60周岁有以下几点原因。(1)人的生理状况的原因。人的一生分为婴儿、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代表了人从出生、成长到衰老的过程。划分老年人的标准主要是以人的生理机能开始衰老为依据。我国目前人口乎均寿命为70岁,但60岁后,体质已发生明显的变化,一般不再承担繁重的工作和重体力劳动。所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点年龄,符合我国大多数人的身体状况。(2)参考了国际通用标准。国际上发达国家老年人年龄起点标准为65岁,发展中国家的标准为6O岁,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采用60岁作为标准较为适宜。(3)同退休年龄相衔接。我国一般规定男60岁、女55岁为退休年龄,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虽然较早,但还不能称为老年人。为了与多数人的退休年龄相衔接,将60岁作为老年人年龄起点与我国目前情况是相适应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㈣ 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多少岁为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六十岁,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4)老年人的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