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死亡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后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
2、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如下:
1、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2、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下:
1、伤害经当地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及经当地劳动能力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
2、持工伤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⑵ 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可以,如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没有交够法定年限的,可以补缴。在补缴至法定的年限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⑶ 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应该提供死亡人员1、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⑷ 退休人员去世医保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2、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⑸ 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退休之后去世的,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可以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是不可以继承的。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⑹ 退休职工死亡后社保余额咋领
退休职工死亡后社保余额的处理办法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法律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还可以依法继承。像那些刚退休没有几年的退休人员去世,都可以依法继承余额里面的钱。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死者的死亡通知书;
2、火化证;
3、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
4、死者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
提前知晓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注意事项;
1、退休人员去世后,尽快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如果继续领取养老金,属于骗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要追回养老金而且还要受到处罚;
2、装备好材料,到社会局申请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⑺ 职工死亡后社保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的处理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只存在个人受益,不存在个人受损。“个人账户基金因故没有领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寿命较长,个人账户基金领完了,统筹基金还会继续发放,直到终生。这个缴费不但有本人的权利保障,而且还有统筹的福利。所以这个制度不存在个人缴费后会受损的问题,只存在受益。并且这个待遇每年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调整,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领不完的养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种误解,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领完是要返还的。据介绍,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所以说,个人缴纳部分并不会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