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保障 > 停工留薪期期间到退休年龄

停工留薪期期间到退休年龄

发布时间:2022-06-04 03:28:30

① 劳动法对于停薪留职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里已经去除掉了停薪留职这一条。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在停薪留职期内双方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若单方解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的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满加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停工留薪期期间到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网络-停薪留职

②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也到退休年龄单位单方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终止的,单位是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的。

③ 临近60岁职工工伤后是否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建议你一次性要求赔偿。如果超过60岁退休年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版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权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④ 劳务工工伤期间到了50周岁,养老保险交了8年多停工留薪期与退休有关系吗

停工留薪期与退休没有关系。
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能办理退休。

⑤ 全国统一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所需交通、食宿费用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人单位未定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和差旅费标准的,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等差旅费最低标准执行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转院治疗交通、食宿费)
三、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机构确认,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后的50%计发并由所在单位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派员护理的除外。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1: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3)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应当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定三方书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备注1: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

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

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

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

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

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

——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

——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或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治疗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原享有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从新鉴定之次月起按新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足差额,标准为《条例》规定的等级相对应月数之差与新鉴定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之积。
六、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职工工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述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七、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应采用国内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的差额,由个人自付。
九、工伤复发治疗费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依法规定的工伤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患职业病病情加重的,视同工伤复发。
#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由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补助金:

(一)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每月伤残津贴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
(二)以用人单位当年应当为工伤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医疗补助金;
(三)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每月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生活护理费。

⑥ 停工留薪期是多久待遇如何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那么,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间是多久?待遇如何?相信劳动者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所以,小编特意为大家介绍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和待遇,供大家参考。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间和待遇为:

  一、停工留薪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一)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二)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三)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致残享受的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在上文小编为各位劳动者介绍了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间的期限和待遇,希望能帮助各位劳动者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根据因工致残被鉴定的级别的不同,可享受不同的待遇。

阅读全文

与停工留薪期期间到退休年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重庆长寿旅游攻略 浏览:811
染色体检查多久出结果试管婴儿 浏览:929
蚌埠电力公司退休能拿多少养老金 浏览:684
乐清养老金 浏览:837
重阳节知识竞赛的策划方案 浏览:181
体检科又叫什么科室 浏览:722
我的长寿花夏天怎么不长 浏览:236
80岁老公爱爱 浏览:200
儿子和父母一起生活不和怎么办 浏览:679
孝敬父母从我做起的作文600 浏览:904
老年人发困 浏览:18
老年人过生日点长明灯什么意思 浏览:852
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文献 浏览:592
敬老院年终工作总结 浏览:327
父母在家养什么狗 浏览:20
新兵两年退休工资多少 浏览:491
研究生入学体检时怀孕了怎么办 浏览:403
老人家过生日应该买什么 浏览:601
老年痴呆禁忌吃什么 浏览:626
50岁怎样投资理财 浏览: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