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我是外地人,如果在上海交社保满15年,之后的退休金是按照上海的标准发放,还是按照原籍的标准发
可以按照上海的标准,计算你的退休工资,但是需要你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早就被单位辞退,社保中心不办理退休手续。
B.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后拿多少
法律分析:每个人情况不同,基本养老金数额不同。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涉及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每个人情况不同,退休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的数额也是不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1、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C. 在上海交满15年社保的外地人能在上海领退休工资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金应该在上海领。外地户籍如需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一,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其二,在上海和外地总共缴纳社保累计满15年。其三,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关系在上海。若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那么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当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那么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当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D.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后享受上海的待遇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属于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当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社保账户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例:上海户口在上海缴纳社保,则在上海享受养老待遇)。
2、社保账户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社保账户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浙江户口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则在上海享受养老待遇)。
3、社保账户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社保账户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社保账户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安徽户口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不满10年,在广东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则享受广东的养老待遇)。
4、社保账户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社保账户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江西户口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不满10年,在广东缴纳社保累计不满10年,在山东缴纳社保累计不满10年,则将其社保账户及社保中的资金转到江西,在江西享受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 外地户口,在上海交社保,养老金怎么领
上海作为我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化大都市,一直以来吸引着全国各地不计其数的人们离开家乡,在这里追逐他们的梦想。除了因为这座城市的繁华与魅力,众所周知,发达城市的退休金要远高于三四线的小城市,一个城市的退休金标准与该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例关系。上海作为我国一线城市,城市平均工资位列前茅,社保水平也数一数二,养老金领取标准自然比其他城市稍高一筹。而且就在今年,上海又推出了养老金最新上涨方案。
F.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满15年后退休金在哪领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上海社保满15年后退休金在上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且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可以享受上海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G. 外地户口在上海交纳社保10年退休能在上海拿退休金吗
你户口在外地,应该上海交社保,退休了拿不到,上海的工资还得回到你本来本地才能退休的工资
H. 外地人怎么享受上海退休待遇
外地人享受上海退休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上海,且缴费年限满15年了,可以在上海办理申领养老金;2、若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15年后再申请养老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社保缴纳多,则领取的退休金多;社保缴纳少,则领取的退休金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I.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0年,从外地转入15年可以到上海拿多少退休工资
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是外地人到上海工作,并且在当地购买了社保,交满15年退休,可以领取多少退休金呢?了解当地政策的话并不能发现非上海市户口,如果在当地缴费的年限达到了10年以上,又已经到了法定退离工作岗位的年龄,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J. 外地人上海交社保退休怎么拿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在上海办理领取手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0)外地人上海退休工资扩展阅读:
按照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实践中,确有部分参保人员因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问题没得到有效保障。为此,一些地方探索出台了允许这类人员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也有的地方规定将这类人员的权益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本法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
一是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关于继续缴费,一种办法是后延缴费,另一种办法是一次性缴纳。由于各地差别较大,本法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方式。
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而且,我国目前正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在许多地方开始实施,对于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采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所以,本法规定,缴费不足15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至于如何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各项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取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法律不宜马上就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则规定。